河北省“冀O”號牌已清完 繼續(xù)使用者一次扣12分
自昨日(1日)起,全省范圍內一律停止使用“冀O”民用專段號牌,各級公安交管部門將組織開展路面集中查繳行動,加大檢查力度,對繼續(xù)使用“冀O”民用專段號牌的車輛,一律認定為“無牌無證”交通違法行為,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給予罰款、扣分、拘留等嚴肅處理。凡違法車輛屬于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的,嚴肅追究有關人員和相關領導的責任。省紀委向社會公開舉報電話0311—87807161。 記者獲悉,針對今后再出現的“冀O”號牌車,將根據不同情況采取不同處理方式。 對再現“冀O”號牌車的不同處理 未按規(guī)定期限更換號牌 收繳“冀O”號牌、行駛證件,責令車主換發(fā)號牌,同時抄告紀檢監(jiān)察機關,嚴肅追究單位領導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更換新牌后,繼續(xù)使用原“冀O”號牌 認定為“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號牌”,將扣留該機動車、收繳機動車牌照,并處以2000元至5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駕駛證記12分。 使用虛假“冀O”機動車號牌 認定為“使用偽造機動車號牌”,將扣留該機動車、收繳機動車牌照,并處以2000元至5000元行政罰款、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行政處罰,駕駛證記12分。 使用其他機動車未按規(guī)定交回“冀O”號牌 認定為“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號牌”,將扣留該機動車、收繳機動車牌照,并處以2000元至5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駕駛證記12分。同時嚴肅追究原“冀O”號牌使用單位外借號牌的責任。 小資料 O牌車前世今身 從新中國成立到上世紀80年代,公安機關車輛全部是民用號牌,只比一般民用車多了一張緊急通行證。 1987年12月,全國開始啟用公安專用號牌,即字樣為“GA”開頭的號牌,緊隨其后的兩位數字代表省份,比如河北是GA13開頭。 1995年1月,公安部廢止GA號牌,除制式警用車輛外,公安機關在編的其他車輛統(tǒng)一換發(fā)牌號為“O”的專段民用號牌。(記者 白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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