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市成立環保支隊 全力打擊環境污染犯罪
10月18日,滄州市公安局環境安全保衛支隊正式成立,擔負起全市打擊環境污染犯罪的重要職責。截至目前,滄州市共立各類環境污染刑事案件80起,對100余人采取了強制措施,其中有7起10余人已被移送起訴。 近年來,隨著經濟建設的加快,環境污染狀況不容樂觀。公安機關雖然偵辦過一批案件,但由于職責不明確、隊伍不專業等原因,對環境污染犯罪打擊力度與現實需要相比有較大差距。面對日益嚴峻的環境形勢,我省大氣污染治理十條專項措施中提出,要在全省建立環保警察隊伍。10月18日,滄州市公安局環境安全保衛支隊的成立,標志著滄州有了一支打擊環境污染犯罪的專業隊伍。 截至到目前,滄州市共立各類環境污染刑事案件80起,對100余人采取了強制措施,其中有7起10余人已被移送起訴,如吳橋農藥有限公司總經理張某雇傭劉某傾倒污水污染環境案,滄縣高某、趙某傾倒污水案,泊頭市趙某某偷排污水案等。另外尚有73起污染環境的案件處于偵查辦理中,這些案件多分布在滄州市各縣市區,直接影響著城市的生態環境和群眾生活。 據了解,滄州市公安局環境安全保衛支隊作為打擊環境污染犯罪的拳頭和尖刀,其主要職責是:掌握全市環境犯罪動態,分析、研究犯罪信息和規律,擬定預防、打擊對策;組織、指導、協調偵辦涉及環境犯罪的刑事案件,建立與環保部門刑事執法與行政執法的相互銜接與協調聯動機制,參與環境保護集中專項整治行動;偵辦群眾反映強烈的影響環境安全的重大案(事)件。 據環境安全保衛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近期,滄州市公安局將聯合市環保局,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嚴厲打擊冬季環境污染違法犯罪集中行動,重點嚴厲打擊非法排放劇毒廢液、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的行為;將含有劇毒廢渣向水體排放或直接埋入地下的行為;違法收集、貯存、經營、轉移、處置有毒有害物質和危險廢物的行為;在河流、渠道、水庫堆放固體廢棄物等的行為;超標排放含重金屬、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行為;阻撓環境監督檢查或者突發環境事件調查的行為;擅自拆除污染防治設施或者污染防治設施不正常運行的行為;鍋爐冒黑煙、不聽勸阻焚燒秸稈垃圾;擅自進口固體廢物或非法處置進口固體廢物等行為。 為廣泛收集線索,滄州市公安局呼吁廣大群眾積極舉報涉及環境違法犯罪行為,一經查實,將對有功舉報群眾給予5000-10000元獎勵。舉報電話:2170911(日)、12369(夜),電子郵箱:CZHBZG@163.com,舉報QQ:1262838718、2271044013,郵寄舉報信地址:滄州市御河路51號滄州市公安局環境安全保衛支隊,郵編061001。(通訊員王迎杰 記者代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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