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遲退休多領錢聽上去很美
延遲退休的話題引起坊間持續熱議。《北京青年報》記者日前以北京市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為例,假定某25歲開始參保的男性青年,其工資保持不變,同時以2012年北京市員工月平均工資為計量標準,計算得出——月入5000元的工薪階層,60歲退休可領取的養老金為2998元;但如果65歲退休,月養老金就會變為3946元,差額達948元。多繳的5年保費,在不足3年內即可完全由多得的這部分養老金抵扣,之后全部為多得部分。 延遲退休5年“每月養老金可多拿948元”,聽上去很美。人的壽命有限,并不會因延遲退休而順延。世界衛生組織今年5月15日的發布的《2013世界衛生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11年,中國人均壽命達到76歲;即以此為參照,按照《北京青年報》的數據,比較一下以下兩種情況: 一、一名月入5000元的男性職工,60歲正常退休的話,至76歲16年間的收入即:2998元(月養老金)×12(月數)×16(年數)=575616元; 二、若延遲5年退休,此16年間的收入,即5年的工資收入加11年的養老金收入,即5000元(月工資)×12(月數)×5(年數)+3946(月養老金)×12(月數)×11(年數)=820872元。 二者之間的差額為245256元。假定這是繼續工作5年的工資所得(養老金部分總體作已對沖相抵),那么折算到月,為4087元,比預設的月入5000元低了近1000元。也就是說,因延遲退休而拼了老命繼續在職的5年里,是在減薪近兩成勞作。當然,這期間工薪階層還繼續繳納個人所得稅。 延遲退休5年“每月養老金可多拿948元”結論的片面之處,就在于忽視了一個最大的約束條件:人的壽命有限度。 人理性而自私,趨利而避害,這是古典經濟學的基本假定。人社部副部長胡曉義此前表示“繳費年限與待遇直接關聯,繳費時間越長,待遇相對越高”;但就現行北京市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來看,它還并不能起到對延遲退休的激勵作用。若是延遲退休貿然推行,負面作用倒是不容小覷,一則,在就業形勢嚴峻的情況下,會擠壓年輕人的就業空間,加劇就業難;二則,上了年紀的職工,若是中途被“炒”,不易找工作,又因未到年齡無從領取養老金,出現斷檔,容易誘發社會問題;三則,依照市場經濟的應有之義,人力資源也應根據市場配置,企業應有用人的自主選擇權,規定65歲退休的話,也不免會對企業的經營管理帶來干擾。 所以,關于延遲退休,一則,須確立自主自愿的原則。畢竟,工作只是生活的手段,而非目的,并不是每個職工都會盯著多上5年班的工資及之后的所謂“多領養老金”。二則,亟需調整現行的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通過計發機制的改革創新,繳費年限與待遇真正掛鉤,從而使之真正能對延遲退休起到激勵作用。本應退休頤養天年的閑暇時間,又拿來繼續上班,能說“文明程度”很高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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