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校”上項目當慎重掂量
30日《法制日報》報道,在海拔1350米的湖南炎陵縣大院農場,幾代人盼了近20年后,終于建起希望小學。可完全竣工僅1年,它就遭強拆。據了解,強拆是因當地引入計劃投資過百億的項目,該小學所在地塊被劃入首批征地范圍。“短命”的希望小學淪為廢墟實在遺憾,而拆遷緣由是服從于規劃,在上百億項目的面前,學校就得讓路。當地教育局官員稱,該希望小學雖由愛心人士捐贈,產權是教育局的,村民無權阻止拆遷。 建希望小學,旨在保障孩子的教育權利,教育局在接手之初,就該懂得它寄予的民生訴求,而不可輕易辜負。如今說拆就拆,難服人心。 遮蔽民意,對希望小學執意強拆,更深層次的原因,還在于利益考量。對當地主政者來說,百億項目是絕對誘惑,相較于學校這“隱性資產”,項目更能兌換為“看得見的利益”。 不過,罔顧民意,必然要承受代價:當地“拆校”與“護校”之爭,以“雙輸”收場,孩子進了板房上課,項目也沒在預定日期順利奠基。 事實上,在2012年,國務院就曾下發意見,明確提出嚴格規范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撤并和布局調整,必須嚴格履行論證、公示、報批等程序,廣泛聽取學生家長、學校師生、村民自治組織和鄉鎮政府的意見。因此“拆校”上項目,應慎重掂量。眼下,希望小學已“夭折”,如何給孩子們一個安全校舍不能沒答案。 -佘宗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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