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極重污染日 保定市區實行單雙號限行
10月30日,記者從保定市交警支隊獲悉,為提高保定市重污染天氣預防預警和應急響應能力,及時、高效、穩妥處置重污染天氣事件,該隊制定了《保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預案》。 據保定市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按照環保部《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分級方法,該市空氣重污染分為3級:重度污染日為Ⅲ級預警(黃色預警),嚴重污染日為Ⅱ級預警(橙色預警),極重污染日為Ⅰ級預警(紅色預警)。 重度污染日(Ⅲ級預警)時,將實行交通管制,在交通管制區域內禁止大型貨車、面包車、三輪車、摩托車、無標車及黃標車通行;并配合市監察局根據機動車車牌尾號對污染區域內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車輛(公交、出租車和正在執行緊急公務的車輛除外)采取限行20%的措施。嚴重污染日(Ⅱ級預警)時,在實行交通管制的同時,配合市監察局對污染區域內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車輛(公交、出租車和正在執行緊急公務的車輛除外)采取限行50%的措施,根據機動車車牌尾號采取單雙號限行;對社會車輛實行單雙號通行制度。極重污染日(Ⅰ級預警)時,實行交通管制,并配合市監察局根據機動車車牌尾號對污染區域內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車輛(公交、出租車和正在執行緊急公務的車輛除外)采取限行80%的措施;社會車輛實行單雙號通行制度。 交通管制區域為東三環、南二環、西三環、北三環(不含以上道路)以內道路禁止通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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