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公共事件“搶尸”的辦法最土鱉
25日上午,溫嶺市第一人民醫院五官科主任王某在醫院被人砍死,另兩名醫生也被砍成重傷。當天15時,王某的遺體在醫院解剖后,院方未征得死者家屬同意,試圖擅自將其遺體火化,遭家屬及醫護人員阻攔。27日,大部分醫護人員和死者家屬一起保護王的遺體,中間一度出現“搶尸”的橋段。 其實,這本是一樁因醫患糾紛引發的刑事案件,25日,人們還在反思當下緊張的醫患糾紛,27日晚,卻演變為全院醫生護士守衛王某遺體的公共事件。這期間到底發生了什么,值得追問。 當地政府、醫院理應反思,到底是何種原因促成了從看病問診——醫患糾紛——殺人事件——公共事件的急轉直下。其實,搶尸已不是第一次出現在公共事件中,從湖北“石首事件”,到湖南常德警方搶走自殺的李連枝老人,一直到溫嶺事件……搶尸已成為某些地方政府處理此類公共事件時的不二選擇。 毫無疑問,“搶尸”是處理公共事件最土鱉的辦法。原始、拙劣、粗魯的方式無疑會引發民意反彈,特別是在自媒體時代,地方政府如果還固守傳統方式,用圍堵的方式封鎖輿論,必然造成民意沸反盈天。因此,地方政府要形成尊重生命的基本思維,公正、公平地處理問題,才會有良性互動,為地方政府帶來良好的聲譽。溫嶺事件值得其他地方引以為戒。 -陳小二 |
關鍵詞:公共事件,搶尸,醫患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