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場舞擾民莫用“潑糞”終結
小區廣場上,一群人正在音樂聲中翩翩起舞,卻突然被從天而降的糞便潑了個滿頭滿身。記者調查后得知,原來是樓上的住戶不堪噪音的長期干擾,加上多次交涉無果,最終在前晚采取此舉泄憤。(10月25日《武漢晚報》) 居住在城市中的每個人都應該對廣場舞見怪不怪,這是老年人的一種娛樂方式,更是一個城市的文化風景線。但是,這樣的娛樂方式和文化風景線也深深暗藏著無數經濟學的道理,而面對廣場舞擾民的終結方式,采取“潑糞”的極端手段來以暴制暴,只能將矛盾激化,而不會取得良好的解決方案。因為在廣場舞的存在意義上看,其不過就是“公地悲劇”的一種表現形式,更是外部負效應的集中表現。由于公共領域屬于沒有產權的范疇,誰也可以占據,又因為廣場舞的噪音沒有規制,乃至影響到居民而沒有合理的解決方案。與其說這是一個解不開的矛盾,不如說管理者缺乏智慧。 小區的物業乃是形式上的管理方,對于廣場舞擾民的行為,其采取哪種措施就會有哪種結局。目前看,只能規勸的方式可以說是一種揚湯止沸的暫時行為。從根本上解決這樣的問題,必須有兩個基本點需要把握:一是需要尊重業主的合法合理的選擇;二是需要尊重業主的基本權利不受侵犯。老年人的廣場舞是健身項目并不違法,還需要鼓勵。但是,在廣場舞的具體過程中必須尊重業主的權利,聲音過大影響到別人,是否可以將聲音調低?廣場舞擾民,是否可以考慮更換地點?物業是否可以集中將廣場舞的人員集中起來,到一個相對集中的地方?這些問題直接拷問管理方的智慧。 從實際的效應看,被影響到的業主采取的是一種極端的手法,仍東西,甚至潑糞,這是一種激化矛盾的方式,不是解決問題的方式。按照理性人的觀點,對于一種影響自身權利的事件唯有采取合法的方式才能最終解決。對廣場舞的人們潑糞,形式是一種反抗噪音,實際上已經涉嫌侮辱別人。用暴力的方式永遠難以制止另外一方暴力的存在,制止違法的行為仍舊需要采用合法的手段,這是那些業主需要遵守的規則。終結廣場舞的噪音,需要的是理性的溝通,合法手段的運用,而不是動輒吵架,甚至以暴制暴。 而那些跳著廣場舞的老人們來說,也真的需要采取換位思考的方式,在娛樂自身的同時需要真心考慮別人的感受,以不侵犯別人的權利為基礎,盡量避免出現外部負效應,否則只能導致“雙輸”的結果,矛盾的激化來自雙方的不理智,潑糞的方式無論是出自無奈還是被的都欠考慮。所以,物業和業主之間的和諧關系構建需要的是多方面的思考,而不是一元化思維的爆發。 |
關鍵詞:廣場舞,擾民,潑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