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國流浪女被醫(yī)院遺棄 身亡案一審宣判
安國流浪女被醫(yī)院遺棄身亡案一審宣判 張運興等5人被定故意殺人罪 5名被告人將一名受傷流浪女拋棄,致其死亡,結果構成故意殺人罪。今天(10月25日),曲陽縣法院對“安國流浪女遭醫(yī)院遺棄身亡”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安國市中醫(yī)院原副院長張運興等5名被告人被判刑。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1年7月27日晚上,安國市中醫(yī)院救護車司機王華將一名因交通事故受傷的流浪女接至該醫(yī)院診治后,電話請示副院長張運興。張運興表示將傷者送回事故現場,并聯系了張俊民的個體救護車。當晚10時左右,在王華的指使下,張俊民與安國市中醫(yī)院保安張躍朋、呂洋開張俊民的個體救護車將該女拉至博野縣境內,拋棄在一片樹林空地上。7月28日該女被發(fā)現時已死亡,經鑒定該女符合創(chuàng)傷性休克、失血性休克死亡。 法院認為,被告人王華、張運興、張俊民、張躍朋、呂洋明知將受傷的流浪女子拋棄可能造成其死亡,而放任死亡結果的發(fā)生,致被害人死亡,其行為均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被害人在交通事故中身體多處受傷,其死因是創(chuàng)傷性休克、失血性休克。五被告人不積極施救將被害人拋棄,不是致被害人死亡的唯一原因,故本案屬犯罪情節(jié)較輕。 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王華有期徒刑4年,分別判處被告人張運興、張俊民、張躍朋、呂洋有期徒刑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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