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七措施簡化落戶手續 一次性告知第二次辦結
近日,記者從邯鄲市人口管理大隊戶籍科了解到,在現行戶籍遷移政策的基礎上,凡是群眾辦理手續齊備,且符合落戶條件的,將按照河北省公安廳要求實行簡化落戶手續。 邯鄲市公安局要求,戶籍辦理機構必須將上述便民措施在顯著位置公示,便于辦事群眾知曉。對資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二次辦結,不讓辦事群眾跑第三趟。 簡化落戶手續七項便民利民措施包括:對有穩定工作并自購房屋的,憑書面申請、務工(經商)證明、房屋產權證明(購房證明,包括購房協議和付款證明)、戶口本和身份證,申請登記常住戶口。有隨遷人員的,提交隨遷人員戶口本和身份證、申請人與隨遷人員的親屬關系證明。 對有穩定工作并租房居住的,憑書面申請、務工(經商)證明、租賃房屋證明、戶口本和身份證,申請登記常住戶口。有隨遷人員的,提交隨遷人員戶口本和身份證、申請人與隨遷人員的親屬關系證明。 對有穩定工作并居住在單位集體宿舍的,憑書面申請、單位出具的務工和居住證明、戶口本和身份證,申請登記常住戶口。有隨遷人員的,提交隨遷人員戶口本和身份證、申請人與隨遷人員的親屬關系證明。 對夫妻投靠的,憑書面申請、結婚證明、夫妻雙方戶口本和身份證,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對父母、子女投靠的,憑書面申請、申請人及遷入人戶口本和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對與人才交流中心簽訂代理協議的畢業未滿三年的大專以上學歷高校畢業生,憑書面申請、畢業證、戶口遷移證、身份證,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對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具有國家中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的人員,憑書面申請、職業資格證書或學歷證明、戶口本和身份證,申請登記常住戶口。在上述情況中,凡能通過公安網查詢到居民的戶口和身份證信息、能夠準確證明居民身份的,不再要求提供原籍戶籍證明、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凡能準確證明親屬關系的,不再要求提供親屬關系證明。(記者陳正 實習記者顧利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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