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公安局發布十項禁令 舉報電話3062256
10月24日上午,保定市公安局公布了《窗口單位工作十嚴禁》和《“秋收100”嚴打整治專項行動嚴格執法十項規定》。其中,對與市民關系密切的“窗口單位”進行了嚴格規定,市民發現違規行為可撥打舉報電話。 記者發現,文件對公安部門的窗口單位工作作風問題進行了嚴格規定。其中,嚴禁擅自增加審批許可條件、故意刁難群眾。嚴禁對待群眾作風粗暴、態度冷漠、語言生硬、推諉拖拉。 保定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郭磊告訴記者,市民在窗口辦理駕駛證、護照、身份證等證件后,可進行短信評價。若發現違規行為,可撥打舉報電話3062256。違規情節嚴重的,將對直接責任人予以辭退、開除。協警輔警人員發生違反規定行為將予以清退,同時追究相關民警和領導的責任。此外,若發生有警不接、接警不出,有法不依,濫用權力等問題,經查證屬實的,將對直接責任人予以黨政紀處分,責任科所隊長免職,分縣局主管局長引咎辭職,分縣局局長停止執行職務,市局主管局長做出深刻檢查。(見習記者張曉旭) 《保定市公安局窗口單位工作十嚴禁》 一、嚴禁違反首問責任制、一次告知制、限時辦結制規定。 二、嚴禁擅自增加審批許可條件、故意刁難群眾。 三、嚴禁對待群眾作風粗暴、態度冷漠、語言生硬、行為蠻橫、推諉拖拉。 四、嚴禁工作時間空崗、擅離職守。 五、嚴禁不按規定著裝、嚴禁損害警察形象。 六、嚴禁違反警務公開規定。 七、嚴禁擅自設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 八、嚴禁吃拿卡要、接受宴請財物,或者索賄受賄為當事人謀取不正當利益。 九、嚴禁與“車托”、“證托”、“考托”等非法中介人員相勾結謀取非法利益。十、嚴禁違反法律規定亂罰款或公路“三亂”。 《“秋收100”嚴打整治專項行動嚴格執法十項規定》 一、不允許發生有警不接、接警不出、出警不處警問題。 二、不允許發生有法不依,濫用權力,辦人情案、關系案、金錢利益案問題。 三、不允許發生在押人員逃脫、自殘、自殺。 四、不允許發生刑訊逼供、濫用強制措施。 五、不允許發生在非辦案區訊問犯罪嫌疑人問題。 六、不允許發生因超負荷工作或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操作程序不規范致民警傷亡,造成惡劣影響問題。 七、不允許發生虛報戰果、弄虛作假問題。 八、不允許發生因執法不當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嚴重影響問題。 九、不允許發生跑風漏氣、泄露工作秘密問題。十、不允許發生工作經費、裝備保障、關愛民警不到位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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