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3分鐘熄火“無關痛癢”?
《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規定,“鼓勵環保駕駛,減少機動車污染排放。在不影響車輛正常行駛的地段,提倡機動車駕駛員在停車3分鐘以上時熄滅發動機。”這一規定是否合理、可行?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員會為此舉行了立法聽證會。此前,北京交通大學完成的實驗證明,熄火90秒和3分鐘怠速對比,排放和油耗顯著下降。(10月23日《法制晚報》) 研究表明,汽車在怠速狀態下,PM2.5的排放是順暢行駛時的5倍以上。一些大型車尤其是柴油車,怠速時往往是顆粒物排放較多的時候。根據北京市交通行業節能減排中心的實驗,如果北京市所有的駕駛員都采取綠色駕駛,每年可減少二氧化碳和氮氧化物的排放109萬噸、879萬噸,節約汽油34萬噸,具有很大的節能減排潛力。所以說,停車3分鐘熄火,對降低機動車污染排放很有意義,是綠色駕駛的應有之義。 當然,頻繁停啟在理論上可能會對發動機和電瓶形成磨損,但在機動車一般的正常使用壽命內,這種影響幾乎可以忽略不計;相比之下,節省燃油的效果倒要更為明顯一些。只不過,很多人可能會不在乎節省的這點燃油,就像很多人也不在乎浪費電一樣。需要強調的是,在現實的經濟利益考量之外,這更是一種可貴的節能環保意識。停車3分鐘熄火,更主要的價值不在于省錢,而是在于踐行綠色環保的理念。 雖然香港、臺灣等地都有停車3分鐘不熄火會處以罰款的規定,但在網上,有人仍將北京擬定的這一新規稱作“吃飽了撐的”。甚至有的專家也認為,“解決污染非常重要,但需要的不是一些無關痛癢的舉措”。這是一種很奇怪的觀點。因為,只要有助于解決污染問題,任何看似“無關痛癢”的舉措都是值得嘗試的。關停污染企業、大幅削減公車,這些當然很重要,但這并不是說,停車3分鐘熄火因此毫無價值。 勿以善小而不為,看似微小的善行聚攏到一起,也是一種改變的力量。當然,很多人之所以對這個規定有偏見,大概是因為對“罰款經濟”的厭惡。確實,如果只是盯著秒表看,3分鐘沒熄火就沖上去開罰單,那就背離了政策的本意。但是,這樣的“罰款經濟”因為和人力成本不成比例,并不用過于憂慮;更何況,只要你能養成停車就熄火的習慣,又何憂之有呢? 不可否認,停車3分鐘熄火的規定,在可操作性上有問題。但這主要是針對執法而言,對個人而言卻一點都不繁瑣。換言之,停車3分鐘熄火,很大程度上主要依賴于駕駛員的自覺;這也從另一個角度反證,做出這樣的規定并不是為了“罰款經濟”,而是為了對駕駛員的一種提醒和約束,使之逐漸養成停車3分鐘熄火的習慣,以實際行動支持節能減排。 |
關鍵詞:環保駕駛,大氣污染,停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