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中小城市綜合實力百強排行:河北2城市上榜
2013年中小城市城鎮化率僅為35.1%,未來20年內將成為城鎮化主要戰場 中小城市綠皮書指出:改革開放30年以來,中國城鎮化進程明顯加速,幾乎是世界城市化同期進程速度的兩倍。但是,與世界發達國家相比,中國城鎮化程度總體上仍然比較落后。2000年~2012年,我國城鎮化率由36.2%提高至52.6%。其中,中小城市及其直接影響和輻射的區域的城市化率遠低于全國平均水平,僅為35.1%。根據預測,2020年中國城鎮化率將達到60.34%,屆時全國將有8.37億人生活在城鎮中。與大城市、特大城市、巨型城市相比,中小城市人口壓力相對較小,在戶籍制度改革、公共服務提供等方面可以做到游刃有余。未來20年內,中小城市將成為提升城市化質量、推進城市化加速進行的主要戰場。 中小城市應走集約智能、低碳綠色、城鄉一體、四化協同的城鎮化道路 中小城市綠皮書提出: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型城鎮化的總體思路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總攬,以人口城鎮化為核心,以制度創新為保障,貫徹生態文明理念,構建合理科學的城市格局,全面提升城鎮化質量,走集約智能、低碳綠色、城鄉一體、四化協同的城鎮化道路。 體制機制創新不夠、經濟結構不合理、資源利用方式粗放、生產要素聚集困難,城鎮體系不合理、城市之間惡性競爭嚴重,在城鎮化過程中各方利益沖突嚴重、社會不穩定因素增加等,是中小城市新型城鎮化面臨的主要障礙和問題。 綠皮書強調,加快中小城市新型城鎮化,就必須創新城鎮化的相關體制機制,深化戶籍制改革,恢復撤縣設市工作,加大對中小城市建設發展的財稅支持力度,推動優質公共資源在不同城市、不同區域之間的均衡配置,改革行政管理體制;就必須促進農業現代化與城鎮化相互協調,堅持工業反哺農業、城市帶動農村,進一步加大支農力度,創新農業科技體系,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推進農業產業化與規模化經營;就必須堅持工業化與城鎮化良性互動,根據工業化進程和經濟發展水平,合理確定城鎮化目標,在城鎮化建設中堅持產業先行,建立產業園區城區化模式;就必須推進信息化與城鎮化相互融合,充分利用信息技術發展的機遇,優化城市布局,加快發展信息產業,建設智慧城市,利用城市信息資源提升城市生活品質;就必須堅持城鎮化速度與質量并重,統籌推進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做到城市設計有機化、緊湊化,科學預測城鎮化速度,合理規劃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強化城市管理,建立并完善城鎮化質量評價和考核體系;就必須加快城鄉統籌發展,完善城鄉發展一體化的體制機制,大力發展縣域經濟,實施多元化的農地征用補償政策,讓農民充分分享到城鎮化帶來的成果收益,繼續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新型農村社區發展;就必須對接大城市、特大城市和城市群,積極實施中小城市融入戰略,大力培育主導產業,提升專業化程度,走城市功能綜合化發展的路子。 中小城市劃分新標準出爐,全國共有中小城市2816個,占全國經濟總量的84.5% 中小城市綠皮書提出:依據中國城市人口規模和人口分布現狀,較為合理的城市規模等級劃分標準是:市區常住人口50萬以下的為小城市,50萬~100萬的為中等城市,100萬~300萬的為大城市,300萬~1000萬的為特大城市,1000萬以上的為巨型城市。中小城市包括中等城市和小城市,依據上述標準,實際上就是市區常住人口在100萬以下的城市。需要注意的是,此處所指的中小城市,不是建制市的概念,不僅包含常住人口100萬以下的建制市市區,也包括未成為建制市的縣及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中心城鎮。 截至2012年底,中國有建制市657個,其中直轄市4個,地級城市285個,縣級建制市368個。4個直轄市常住人口均超過千萬,屬于巨型城市。285個地級城市中,163個城市屬于中小城市,占比57.2%。368個縣級建制市中,除了極個別發達城市的市區人口接近或略超過百萬之外,多數建制市市區人口在數萬至數十萬之間。由于縣級建制市市區人口缺乏統一權威的統計數據,為便于分析和研究問題,可以將全部縣級建制市歸屬為中小城市。 除建制市之外,全國有48個地級區劃、1624個縣級行政區劃并非建制市,但這些地區(州、盟)、縣(自治旗縣、旗)的中心城鎮,也已經聚集了相當規模的人口,在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方面與建制市的市區較為接近,中心城鎮居民享受著城市化的生活方式。因此,這些中心城鎮,也可以歸屬于中小城市。 廣義上說,中國的中小城市還應該包括部分遠離中心城區的市轄區。考慮到部分縣級行政區劃,盡管已經調整為市轄區,但由于遠離中心城區,在經濟社會發展中仍然相對獨立,因此,可以將遠離中心城市的市轄區也納入評價范圍。如何判斷哪些市轄區遠離市中心?本研究采取的甄別方法是:市轄區內含有鄉鎮時,視為相對獨立發展的市轄區。截至2012年底,全國共有市轄區860個,其中含鄉鎮的市轄區數量為661個。考慮到直轄市的轄區,行政級別較高,與地級城市的市轄區不具有可比性,因此可以剔除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四大直轄市的含鄉鎮市轄區48個。因此,可以納入廣義的中小城市范疇的市轄區為613個。 截至2012年底,狹義上看,中小城市直接影響和輻射的區域,行政區面積達881萬平方公里,占國土面積91.7%;總人口達10.18億,占全國總人口的75.2%。2012年,中小城市及其影響和輻射的區域,經濟總量達29.52萬億元,占全國經濟總量的56.8%;地方財政收入達26495.2億元,占全國地方財政收入的43.38%。 廣義上看(包括含鄉鎮的市轄區),中小城市直接影響和輻射的區域,行政區面積達934萬平方公里,占國土面積97.3%;總人口達11.56億,占全國總人口的85.4%。2012年,中小城市及其影響和輻射的區域,經濟總量達43.92萬億元,占全國經濟總量的84.5%;地方財政收入達42521.8億元,占全國地方財政收入的69.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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