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住建局:限開發商三天補繳維修基金
因為樓頂漏雨,業主申請使用購房時繳納的住宅專項維修基金,申請過程中發現,開發商將代收的維修基金截留,致使衡水市桃城區河建小區業主無法使用維修基金,本報10月22日對此報道后,衡水市住建局表示,要求開發商3天內補繳截留資金,逾期將按規定進行處罰。 因為開發商將部分維修基金截留,河建小區的部分業主為申請維修基金跑了3年,卻仍沒有結果,業主們稱“跑瘦了腿,傷透了心”。 10月23日,記者從衡水市住建局獲悉,河建小區業主們曾多次將問題反映到住建部門,物管科和資金中心也多次對開發商進行催繳,但效果不大,監管確實有些不到位。目前,住建部門要求,自10月23日起,河建小區的開發商3天內必須將維修基金補齊,逾期將按照《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對其進行處罰,并停辦其新建項目相關手續。 記者獲悉,由于各種原因,個別老舊小區確實存在維修基金未足額上繳情況,住建部門表示,將加大開發商代收代繳監管力度,近期將對全市新舊小區開展住宅專項維修基金清繳行動,對不足額上繳的,將按照規定停辦房產審批手續。(記者 焦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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