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確定森林防火期 野外用火必須領許可證
石家莊市政府消息:《石家莊市森林防火工作實施細則》日前已經印發。石家莊市確定森林防火期為每年10月1日至翌年5月31日。其中3月1日至翌年5月15日為森林防火高火險期。 記者了解到,森林防火,是指除城市市區外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災的預防和撲救。《細則》明確,森林防火工作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政府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為主要責任人,森林防火期內,山場及山場周圍100米范圍內嚴禁吸煙、亂丟火種、燃放煙花爆竹、祭祀用火、點放孔明燈、烤火、野炊、燒秸稈等行為。 因特殊情況需要用火的,必須經過縣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授權的單位批準,領取生產用火許可證。(記者彭麗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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