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為英語科目改革過多賦義
北京、江蘇、上海、山東等省市日前相繼傳來醞釀高考改革的消息,各方案中都將英語考試作為改革重點。北京市教委21日透露,2016年中考英語科目分值從150分下調到100分。(河北青年報10月22日03版) 高考改革自英語科目始,并不令人意外,英語科目的存廢之爭早就出現多年,目前的改革可能只是落下的“第一只靴子”。 在目前的高考制度下,任何科目的變更都關系到學生的升學甚至命運,所以它的改變,當然需要慎重。討論這種調整的必要性和科學性,首先也要看其是否契合高考制度改革的趨勢。就北京的調整來看,它在降低英語科目分值之外,還增設了聽力,并實行一年兩考,將最高分計入總成績。這種變更,顯然是對目前“一考定終生”有一定的松綁作用。從這個意義上看,它在大方向上符合公眾對于高考制度改革的期待。 另一方面,一個好的英語科目改革,必然要承擔解放“應試英語”的重擔,使其更加順應語言學習和教學的規律。此次北京的英語科目改革中,一個重要細節是,如果學生在高一時就考到了100分,那么高二高三就可以不學英語。這種細微調整,顯然更傾向于對語言學習規律的尊重,顧及到了不同學生在英語科目上的天賦與學習差異,而非強制性的統一教學。 但須剔除的一個認知誤區是,英語科目改革,只代表它在考試體系中的優化,而不是弱化英語的重要性。正如學者儲朝暉所言,調整英語科目,實際上不是不重視英語,而是讓英語學習更符合內在規律。 此前有學者稱,國學之所以式微,是因為教育體系中將英語的地位放得過高;更有人將英語上升到民族文化的對立面,這些顯然有悖教育規律和現代文明的發展趨勢。事實上,在全球化的今天,英語的文化母體作用已經日漸弱化,而更趨于一種實用的基本技能。現代教育不能回避這種趨勢。 某種程度上,英語考試引發爭議的核心,并非在于要不要學英語,而是將英語作為一種強制性的學習科目,是否符合語言發展的規律,是否有利于高考的公平性。可見,英語在中國招致的誤解,某種程度上也是源于目前應試教育體制的傷害。如果將英語的分值降低,視為民族文化自信心的提升,抑或是國學對于英語的戰勝,實在沒必要。 當然,如果期待英語科目的調整,能夠改造好一個眾望所歸的高考制度,那未免有點不切實際了。 -任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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