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黃標車等排放超標車輛不得駛入外環路
衡水市交警支隊民警治理違法黃標車。 10月17日,衡水市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民警走上街頭,向轄區居民宣傳大氣污染防治政策,并向黃標車、農用車、拖拉機司機發放告知單——黃標車、農用車和拖拉機等尾氣排放超標車輛不得駛入該市外環路以內。 據該大隊副大隊長劉志民介紹,該市市區內已進一步增設和完善了黃標車禁行、限行標志,綠標車要根據車型選擇合適的時間進入市區,禁止未取得環保標志的車輛上路行駛。該市交警在全市各環路入市口處設置了交通安全檢查卡點,對未取得環保標志或闖禁行的黃標車依法查處。達到強制報廢標準的,將被依法扣留機動車和牌證,交車管所強制辦理報廢注銷手續。 按照該市政府《關于淘汰黃標車專項行動實施方案》要求,2013年底前,1998年12月31日前注冊的黃標汽油車和2004年12月31日前注冊的黃標柴油車,將全部被淘汰。2015年底淘汰全部黃標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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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趙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