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池是否回收不能一概而論 廢舊電池應如何處理
“家用5號、7號電池可隨日常生活垃圾投放,無需集中回收。但鉛蓄電池、鎳鎘電池仍需進行回收處理。”近日,這樣一條消息讓許多人吃驚。廢舊電池應如何處理,記者采訪了省環保廳有關部門的負責人。 “廢舊電池要分情況對待,日常家用5號、7號電池主要為鋅錳電池和堿性電池,基本上屬于低汞、無汞電池,可隨生活垃圾分散投放。”該負責人說。 據介紹,2003年10月發布的《廢電池污染防治技術政策》規定,禁止生產和銷售汞含量大于電池質量0.025%的鋅錳及堿性鋅錳電池;2005年1月1日起停止生產含汞量大于0.0001%的堿性鋅錳電池。我國2008年起實施的《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第六條規定,家庭日常生活中產生的廢藥品及其包裝物、廢鎳鎘電池和氧化汞電池以及電子類危險廢物等,可以不按照危險廢物進行管理。但是,將上述廢棄物收集起來情況就會不一樣?!秶椅kU廢物名錄》第六條最后一句話是“將前款所列廢棄物從生活垃圾中分類收集后,其運輸、貯存、利用或者處置,按照危險廢物進行管理。” 目前,對環境影響大的主要是鉛蓄電池、鎳鎘電池。廢鎳鎘電池和廢鉛蓄電池,因含有重金屬鎘和鉛,屬于危險廢物,需具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進行回收處理。家庭用的廢舊電池中,汽車、電動自行車的電池一般是鉛酸蓄電池,需要進行集中處置。目前我省共有4家有危險廢物經營資質的處置廢舊鉛酸蓄電池的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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