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城市空氣質量 邢臺市區禁燃煙花爆竹
邢臺市區禁燃煙花爆竹 10月15日,為改善城市空氣質量,邢臺市政府發布了《關于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今后不再審批焰火燃放活動,個人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將被處以100元至500元的罰款。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為:邢臺市區東至襄都路、西至濱江路、南至七里河快速路、北至守敬大道。同時,今后不再予以審批、許可市區煙花爆竹臨時銷售點。 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內,凡違反規定私自組織焰火燃放活動的責任單位和組織者,公安部門一律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對在禁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的個人,由公安部門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將按照規定予以處罰。(記者丁寶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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