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井陘縣警方加強警務車輛管理 嚴禁公車私用
長城網10月11日訊(李忠勇 宿馨元)河北省石家莊市井陘縣公安局按照警務車輛管理有關規定,采取有力措施,加強警務車輛規范化管理,嚴禁公車私用等問題發生,取得了明顯成效。 2013年4月份以來,該局在對警務車輛進行清理整頓的基礎上,制定并嚴格實施了三項管理措施:實行警務車輛集中停放和派車單制度,從縣局到各基層單位均指定警務車輛集中停放點,將包括局領導使用的公車在內的車輛全部實行集中停放,印制專用的派車單,因公出車,由值班領導批準簽字,派車單一式兩份,一份單位留存備查,一份交司機隨車攜帶,辦完公事后,當日將車開回原位停放,不準在外過夜;加強對警務車輛司機的管理教育,要求司機必須“三證”齊全,著裝整齊,遵守交通規則,堅決杜絕非警務人員駕駛警用車輛、駕駛警車未著裝、攜帶證件不齊全、酒后駕車等現象發生,同時定期搞好對車輛的維護保養,使車輛始終處于良好狀態,確保安全無事故;建立內外監督機制,縣局紀檢、監察、督察和警務保障室,對警務車輛的使用情況經常進行明查暗訪,并邀請縣糾風辦和社會各界警風警紀監督員實施監督,如發現公車私用、酒后駕車、開“英雄車”、“霸王車”,不遵守交通規則、不服從交通管理等違紀違法現象,堅決按照法律法規和紀律、禁令進行處理。 由于井陘縣公安局對警務車輛管理嚴格、規范,用車民警自覺遵守規定、制度,截至目前,未發生一起事故和公車私用、酒后駕車等違法違紀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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