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廳出臺措施:小微企參加工傷保險不設門檻
今后小微企業參加工傷保險將更加便捷。近日,省人社廳出臺促進小微企業參加工傷保險相關措施,支持小微企業參加工傷保險,提出對小微企業參加工傷保險不得設置附加條件。 小微企業將全部按照實名制方式參加工傷保險。小型建筑施工企業可按工程進度分階段確定參保的實名制人員,小型礦山企業可按生產的不同季節確定實名制參保人員,小型服務業及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可按營業面積或營業額的一定比例確定實名制參保人員。小微企業參保繳費總額,不得低于實名制參保人員按當地上一年度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對于難以確定工資總額的其他小微企業,先確定實名制參保人員,并按當地上一年度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不低于60%)為基數繳納工傷保險費。 我省提出,對中斷繳費的已參保企業重新續保繳費的,可從2013年1月1日起續保;2012年以前發生的欠費,可按照相關規定與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簽訂補繳計劃。對2012年12月31日以前注冊登記尚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小微企業,可從2013年1月1日起辦理工傷保險登記繳費。 參保登記和繳費程序更加簡化。已辦理注冊登記的小微企業,可憑注冊登記的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等任一證明資料,辦理工傷保險登記參保。登記繳費方式更加靈活,用人單位可以按月,也可以選擇按季、半年、年為期限實行躉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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