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將公開招聘237名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三)體檢 面試結束后,將在承德市衛生局網站及時公布進入體檢考生名單。公布內容為綜合成績、崗位綜合名次、進入體檢名單、參加體檢要求等。 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國家公務員局考試錄用司、衛生部醫政司《關于對<關于明確公務員錄用體檢中肝臟生化標準的請示>答復的函》(國公考錄[2010]13號)執行。體檢不合格考生或主動放棄體檢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資格,按招聘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對遞補考生進行體檢。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考核對象。 (四)考核 體檢結束后,對體檢合格的考生參照《河北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進行考核。市直考核由市衛生局會同事業單位進行,縣區考核由各縣區具體負責。考核主要考核擬聘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 (五)公示 考核合格人員作為擬招聘人選在承德市衛生局網站公示7天,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有舉報違規違紀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對考核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間被舉報查實的考生以及自動放棄考核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資格,將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對遞補考生進行體檢和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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