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偏“洋地名”當注重“度的拿捏”
河南省政府近日宣布,《河南省地名管理辦法》已獲通過,自10月15日起施行。《辦法》禁止“一地多名”,還禁用外國人名地名作地名。鄭州的“曼哈頓”“威尼斯”,洛陽的“加州1885”等都將被叫停。(8日《大河報》) 時下,街區廣場、樓堂館所等起“洋名”,已蔚然成風。有媒體隨機調查國內240個小區,發現兩成樓盤取的是洋名。而外媒也曾揶揄:“想在一下午逛遍巴黎和威尼斯嗎?可以,如果你在中國。” 靠披“洋皮”、攀洋親來提升檔次、凸顯格調,無疑是種錯覺。地名是城市的坐標,當糅合公序民俗、屬地特征、情感認同等,才能具有文化底蘊。跟風式地取洋名,只會山寨味十足,也無益于城市文化脈絡的承續。 基于此,河南省出臺的《辦法》,備受輿論關切:叫停“一地多名”,規定重要地段命名、更名須聽計于民等,都契合民意,頗受認可;而禁用洋地名,也收獲了不少贊許聲。 給病態的“洋名熱”糾偏,讓地名回歸“本土化”,確有必要。問題是,以行政化手段強令禁止,果真就合理?正如網民說的:若“洋地名”就該禁絕,那奧林匹克公園、白求恩學院等,豈不是都該改名?一刀切地禁止,極可能誤傷一片。事實上,國務院先前制定的《地名管理條例》中,也僅是規定“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尚留有余地。 再者,地名包括區片、街巷、樓群等名稱,其命名權歸屬,本就不能一概而論。若牽涉到公用性質的地名命名,政府或可干預;可在有些商業性建筑、居民住宅的命名上,政府若也大加管制,未免手伸得長了點。公共管理與市場調節,本該各安本分,有些樓盤起名雖庸俗,可只要不違反法規,就該包容,尊重物權。 說到底,給“洋地名”熱降溫,重在規范,而非逾越權責邊界,不仔細掂量就予以禁止。更何況,在文化融合的語境中,某些區域,比如國際友人聚居區出現“十里洋場”,未必就違和。 “洋地名”泛濫,確實投射出某種文化貧瘠與媚俗化趨勢。讓地名裹上地域內涵,體現出文化品位,還須適當引導,在對城市文化、社區傳統的發掘中,找尋文化向心力,也形塑公眾的文化品位,進而影響地名命名的意趣與價值取向。-佘宗明 |
關鍵詞:洋地名,樓盤,本土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