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雙節”期間查11家超市 4家存在價格問題
去年9月20日,《河北省商業零售行業價格行為管理規定》實施,如今已實施一年,有些商家隨意虛構原價、先漲后打折等行為有沒有收斂?中秋國慶“雙節”期間,記者隨石家莊市新華區物價局執法人員先后走訪、檢查了轄區內11家賣場。發現大部分大型商場、超市的價格行為較原來更規范,而未執行該規定、價格行為不規范甚至嚴重違法的大型賣場仍有4家,占被查單位的36%。 多數大賣場標價規范 中秋十一假期是我國的傳統節日和小長假,也是商品銷售旺季。市民們發現,今年的雙節促銷似乎比往年火藥味更濃,消費者也得到了很多實惠。記者在北國益元超市、東購、北國超市中華北店了解到,節日商品非常豐富,價格較往年漲跌互,基本穩定,商品標價也很規范。 節日期間,除個別商品漲價明顯以外,多數商品價格穩定,許多促銷品種降價幅度很大,執法人員分別抽取了十幾種促銷品的銷售記錄,沒有發現價格欺詐行為,都是實打實給消費者讓利。 4家大超市標價有問題 進入新華路一家大型超市內部,工作人員抽查了7種商品,商品使用了紅色降價簽標注了原價和促銷價格,查看這幾種商品的銷售記錄卻發現,其中高鈣奶粉、深海魚油等4種商品的原價根本子虛烏有,屬于故意虛構原價的假促銷,是典型的價格欺詐。 “這樣大型的超市,構成價格欺詐的商品占被抽查促銷品的60%,占比之大實屬罕見。”新華區物價局負責人對記者說。 據了解,物價執法人員共檢查了轄區內11家賣場,未執行該規定、價格行為不規范甚至嚴重違法的大型賣場有4家。 超市外圍促銷違法多 在這家大型超市,檢查人員發現外圍柜臺標價更不規范,有賣兒童用品的鋪面,用大型爆炸簽標示“全場6折”,檢查人員詢問銷售員是否按照原價銷售過,銷售人員卻不屑一顧,說“按原價賣誰要啊,現在不都這樣促銷嗎,標高點賣低點”。 在另一家賣皮鞋的店面,有的鞋竟然標注兩種價格,售貨員解釋說:一個價格是廠家建議零售價,一個是折后價,而所謂的原價沒有成交過。 位于新華路的一家大型連鎖超市,執法人員發現超市促銷行為比較規范,但外圍銷售的皮鞋、內衣等鋪面不規范甚至違法的居多。有的貨簽不對位,有的標注“全場X折起”,有的是用自制標價簽標注價格,有的直接使用吊牌作為價簽,有的直接使用明顯屬于價格欺詐行為的“新品上市X折促銷”之類的爆炸簽標注價格。 “折后價”竟是原價 在中華北大街的一家大型超市,檢查人員發現該超市外圍的一家女鞋店,用自制標價簽標注“全場6折”、“99元起”,經檢查發現該店宣稱的折后價屬于正常銷售價,涉嫌價格欺詐。該店對面的另一家男士皮鞋店同樣標注原價599元、現價407元的男式皮鞋,經物價局工作人員檢查發現,此款皮鞋從沒有按照599元銷售過,涉嫌虛構原價,構成價格欺詐。 在水源街附近的另一家超市,同樣存在著“新品上市X折銷售”等價格違法行為。 違法成本低企業不自覺 《河北省商業零售行業價格行為管理規定》實行已有一年時間,仍有高達三分之一的大型零售企業未能很好地執行該規定,確實出人意料。 新華區物價局局長韓雨平分析認為:“首先是部分賣場對“規定”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加上違法成本較低,因此缺乏嚴格遵守規定的自覺性。其次,激烈的市場競爭形勢,使一些賣場不惜冒著違法的風險,也要變著花樣促銷。另外,還有商場對外圍門店的管理重視不夠,放任其違法行為。” 確保先在大型賣場落實 “執法機關要敢于亮劍,爭取對各種違法行為零容忍,這是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需要,是維護消費者權益的需要,是優化經濟發展環境的需要。”韓雨平表示,對少數違法企業的放縱,無異于對多數守法企業的不公。而下一步,物價局將繼續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對屢查屢犯的,不管找誰說情都要依法從嚴處罰,確保《河北省商業零售行業價格行為管理規定》首先在各大賣場得到全面貫徹。(記者 宗苗淼 通訊員 劉志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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