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出租車計價器檢定裝置由850元降為800元
日前,河北省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自2013年10月1日起,降低3個部門19個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收費標準,其中,出租車計價器檢定裝置由850元降為800元。 防空地下室異地建設費,設區市由每平方米2000元降為每平方米1800元,縣(市)由每平方米1500元降為每平方米1300元;6B級防空地下室異地建設費,設區市由每平方米600元降為每平方米300元,縣(市)由每平方米400元降為每平方米200元。城市放射性廢物送貯費,在現行收費標準基礎上降低20%。 在部分計量檢定收費規定中,電子平臺秤>(1~5)t由400元降為360元;游標卡尺(0~1000)mm由75元降為70元,(0~2000)mm,由100元降為90元;電子配料秤100㎏以上由500元降為460元;定量包裝秤≤50㎏由500元降為450元,>50㎏由400元降為350元;散糧電子定量稱≤10t由1400元降為1300元,>10t由2100元降為2000元;程控用戶交換機及多路電話計時計費系統400門以上由3500元降為3000元。 按照要求,上述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降低后,有關執收部門和單位要按照規定到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變更手續。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本通知規定,對公布降低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絕執行。各級糾風辦、物價、財政部門要加強對本通知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不按照規定降低收費標準的,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并追究責任人員的行政責任。(記者張清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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