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脅拘留投訴游客”底氣從何而來
為了調查導游強迫游客消費事實,記者報團香格里拉旅游線路,中途遭遇導游強制收費,因不愿交費,記者被趕下車。記者到迪慶州旅游局投訴,當地執法人員卻表示“游客理性消費觀念不對,你就按這個價格交了,旅行社和導游誰都不趕你”,甚至威脅拘留并辱罵游客,“像你這樣的滾蛋!永遠不要來香格里拉!”(央視10月6日) 面對前來投訴的游客,旅游部門執法人員,不僅不積極主動維護游客權益、及時查處導游的違法行為,卻反過來責備“游客理性消費觀念不對”,甚至公開威脅并辱罵游客“滾蛋”。相比當地導游的“不交錢就趕下車”,當地旅游執法人員上述種種匪夷所思的怪誕言行,無疑更加讓人瞠目結舌。在這里,人們顯然有理由追問:當地旅游執法人員,究竟是游客合法權益的維護者,還是導游非法利益的縱容者;究竟是旅游市場秩序的監管者,還是侵犯破壞市場秩序的同伙幫兇? 要知道,為保障游客權益,已正式實施的《旅游法》不僅規定“導游不得誘導、欺騙、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或者參加另行付費旅游項目”,并明確,“旅游投訴受理機構接到投訴,應當及時進行處理或者移交有關部門處理”,“旅游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在履行監督管理職責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而國家旅游局副局長杜江最近也強調,“貫徹實施《旅游法》關鍵在履職盡責”。 這種背景下,迪慶州旅游執法人員無視當地導游“強迫游客消費”現象,乃至公開威脅辱罵投訴游客,顯然表明,當地旅游部門不僅根本沒有做到“履職盡責”,而且在事實上,已令《旅游法》在當地淪為形同虛設的一紙空文。很明顯,如果旅游執法部門不能嚴格執行《旅游法》,不但其自身的法定責任會完全落空,而且勢必也會無形中極大助長旅游經營者的各種違法行為,讓“導游強制旅游消費”等旅游侵權現象,變得愈加有恃無恐、肆無忌憚。這正如我們在上述報道中看到的,“每天都有游客被導游趕下車”,甚至曾“有導游把刀子架到游客脖子上”。 既然執法人員敢于辱罵游客“滾蛋”,當地出現“有導游把刀子架到游客脖子上”的現象,就不值得那么大驚小怪了,因為二者原本就是不可分割的“一枚硬幣的兩面”,相互背書、沆瀣一氣的共同體。 毋庸諱言,在時下的旅游現實中,盡管像香格里拉這樣要求游客“滾蛋”、“刀架到游客脖子上”的極端現象并不多見,但是,旅游經營者與地方旅游管理部門之間,在不同程度上已結成緊密的利益鏈條,已是一個不爭的事實。事實上,在日前媒體報道的多起黃金周旅游“怪相”中,我們都不難看到這種利益共同體若隱若現的身影。如,黃山景區以“殘羹不利于黃山松生長”為由,禁售方便面,導致游客只能購買景區“45元的盒飯”,等等。 這或許再次表明,要想真正嚴格落實《旅游法》“保障旅游者合法權益”的目的,僅僅在法律條文上“有法可依”還遠遠不夠,更重要的還在于,必須在景區管理體制、旅游監管體制上,徹底破除和斬斷旅游管理部門與經營者之間的利益鏈條,進而才能確保《旅游法》真正在執法體制上做到“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執法必嚴”。(張貴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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