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家律師:若殺了王書金 聶案將成一個謎[圖]
焦點 法院不認定王書金為聶案真兇依據 27日二審宣判的焦點,是河北省高院否決了王書金主動供述的石家莊西郊強奸、故意殺人犯罪是其所為的事實。法院從四個關鍵點陳述了評判的法律依據: 未提供案件關鍵細節花襯衣 石家莊西郊強奸、故意殺人案現場勘查筆錄及照片顯示,被害人尸體頸部壓有玉米秸,拿開玉米秸后,可見一件花襯衣纏繞在頸部,而王書金原來多次供述和在二審的庭審供述中均未供出被害人頸部纏繞花襯衣這一關鍵、隱蔽性細節。 所述殺害手段與尸檢報告不符 石家莊西郊強奸、故意殺人案被害人尸體檢驗報告載明,被害人胸腹部皮膚完整,全身未發現明顯創口及骨折,被害人系窒息死亡,而王書金當庭及被抓獲后一直供述將被害人掐昏后實施強奸,后雙腳跺被害人胸部并聽到“咯嘣咯嘣”的被害人肋骨骨折的聲音,王書金關于故意殺人手段的供述與石家莊西郊強奸、故意殺人案被害人尸體檢驗報告記載的情節不符。 所述作案時間等細節與事實不符 案件被害人同事王某某證明,1994年8月5日下午5點下班后到澡堂見到被害人洗澡。而王書金始終供述,當日中午一兩點鐘將被害人掐暈、實施強奸,后雙腳跺被害人胸部,作完案回到工地兩點左右,當時工友還在午休,其供述作案的具體時間與證人證言存在明顯矛盾。 案件尸體檢驗報告和現場照片顯示,被害人尸長1.52米,尸體骨骼連接完整,而王書金當庭及原來多次供述,被害人身高和其差不多,其之前曾兩次見過被害人,其案發當天又對被害人實施侵害。經測量,王書金身高1.72米,其對被害人身高的供述與被害人實際身高存在明顯差異。 所謂無外界信息來源的情況下供述案情與事實不符 根據檢察員當庭出示的證據,石家莊西郊強奸、故意殺人案自被害人失蹤至公安機關接到報案到被害人的衣服、尸體被發現的數天內,被害人親屬、所在單位同事先后組織多人多次在被害人上下班行走路線范圍內尋找,先后發現了被害人衣服和尸體。 發現尸體現場距王書金打工工地100米左右,發現被害人衣服地點距工地更近,且兩地點位于王書金在打工期間中午經常活動的道路旁,有證據證明案發后公安人員曾向王書金及其工友了解該案情況,故王書金辯護人所提王書金是在沒有外界信息來源的情況下主動供述了在石家莊西郊強奸、故意殺人的犯罪事實,并帶領公安人員指認了現場的意見與實際情況不符。 |
關鍵詞:王書金,聶樹斌案,真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