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照曝光”不是治陋習正招
24日,杭州地鐵一號線,一位孕婦在車廂內見一名中年婦女吃葡萄就上前勸說,但對方不聽,于是她拿起手機拍照想在網上曝光,結果被對方憤怒追打。“拍照曝光”是否妥當再次引發熱議。(26日《北京晨報》) 在地鐵進食只是陋習,如果地鐵沒有明確規定禁止進食,恐怕連違規都算不上。即便立法禁止了,那么對進食行為的制止與處理,則屬于執法范疇。同為乘客,對這些陋習予以勸阻,應當出于善意目的,不聽勸阻,動輒拍照曝光,更像是一種處理手段,不管其出發點如何,都有越權的嫌疑。 實際上,網上曝光更易帶來不必要的傷害。一方面,可能侵害他人隱私權,如肖像權;另一方面,網絡缺少足夠的理性和自凈功能,本該是一般的道德評價,很容易演變成人身攻擊的無端謾罵,甚至出現騷擾他人生活的情況。比如,此前武漢地鐵“熱干面”事件,數萬名網友對吃“熱干面”的女青年的行為予以譴責,還有人聲稱要對其人肉搜索。眼見事態有惡化趨勢,已冷靜下來的葉女士拜托各位網友,千萬不要公布女青年的個人信息,以免對她造成傷害。同時,她還對自己一時沖動公布未經模糊處理的女青年照片表示后悔。 這些案例表明,私人對陋習拍照曝光,多少帶有暴力要挾的味道,“吃個東西,犯得著如此整人?”把陋習者置于對立面上,誘發情緒與行為上的對抗,極易引發不必要的嘈雜。“拍照曝光”不是治陋習的正招,面對陋習者,其行為應予勸阻,但其權益同樣應該尊重。 遵守社會公德期待人人參與,但陋習之陋根在于不良習慣的強大慣性,意味著文明素質的培育是系統而長期的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一方面公民教育與公共場所的管理要加強,有規定的應加大執法力度,用權力來矯正;另一方面要創造寬松的社會環境,消除文明素質與公共道德上的焦慮。公民應避免動不動當公共道德的“俠士”,去苛求他人。殊不知,對他人的陋習,需要的是勸阻的過程,而不一定是勸阻的結果,勸阻多了,陋習自然就會逐步少了。 -木須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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