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廁扣工資折射員工權利困境
深圳市寶安區源記印刷廠員工上廁所竟然要扣工資。近日,有工人向媒體投訴廠方規定,并出示了“如廁/廁紙扣款6.35元”的工資條。該廠人事部胡姓經理回應稱,所扣款項為獎金,目的只是為了減少員工離崗時間。(9月24日《深圳晚報》) 要員工不吃不喝,不現實也不人道;活人不能讓尿憋死,硬憋著也不是辦法;如廁也被扣工資,可憐員工那么一點工資哪經得起這般折騰?員工起碼的生理權利被限制了,這不是侵犯人權嗎?因為如廁要扣工資,既有違常理,也不人道。對于有特殊生理原因的女性來說,更是難以忍受。如果不是內急,或者勞累過度,誰愿意賴在里面偷懶呢?如此廠規不僅霸道,也折射出員工的權利困境。因為在用人單位的面前,他們根本沒有話語權。 廠方怕員工離崗影響工作,追求工作效率與經濟利潤最大化本無可厚非。但是要讓員工為自己最大限度創造利潤,首先就要尊重員工,讓員工有一份好心情。員工如廁權利被限制,內急都不自在,他們除了心里不痛快之外,能集中精力,兢兢業業為廠方工作嗎? 俗話說,留人要留心。企業要真正讓員工工作勤奮,不偷懶,就要拿出自己的誠意,擺出讓員工心甘情愿努力工作的理由。人們常說,事業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如果企業不能給員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與較好的薪酬待遇,不尊重員工起碼的生理權利,員工歸屬感從何而來?因此,企業要想真正有所發展,就應該營造良好的企業氛圍,強化企業內部親和力,努力創造一種人性化的工作氣氛,讓員工對自己的工作環境感到滿意。 限制員工如廁權利,不僅有違人性化精神,更是對員工合法權益的踐踏,企業并沒有資格限制員工如廁。《新京報》曾報道過打工詩人鄭小瓊的故事。引用鄭小瓊的話說,記憶中除了累沒別的,上廁所的次數和時間都是嚴格限制的。據媒體報道,在某些勞動密集型企業,限制員工上廁所的做法并不鮮見。看來,要保證員工的如廁權利,不能僅僅依靠媒體監督,更不能單純指望企業自律,學會尊重員工,當地相關部門與企業工會要負起責任,切實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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