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地方現逆城市化 河北取消二元戶口性質劃分
門檻高農民工身份難轉變 作為戶籍制度改革的過渡性政策,居住證制度已在多地探索實行。據全國城鎮發展改革試點經驗總結材料,上海、浙江、廣東、江蘇、北京等地都將居住證與在當地落戶相掛鉤。然而,居住證已經成為了農民工落戶新限制。 “自由遷徙”,首次出現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報告提出要為人們自由遷徙、安居樂業創造公平的制度環境。而戶籍制度正是城鎮化過程中改革呼聲最高的制度藩籬之一。 去年2月,國務院發布了《關于積極穩妥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要求今后出臺有關就業、義務教育、技能培訓等政策措施,不要與戶口性質掛鉤,繼續探索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十八大報告中再次明確提出,要加快改革戶籍制度,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 從近年來各地的實踐和國務院的政策來看,當前戶籍制度改革基本上遵循著“積極穩妥”的思路。特別是對于農民工在大城市的落戶問題,現有的政策還比較謹慎,以防“有的地方不分城市類別不顧城市綜合承載能力,一味放寬落戶城市的條件”。 據了解,2000年,我國全面放開了縣以下城鎮的落戶限制;2011年,全面放開了農民進入中小城市的落戶限制;2012年,首次放開地級市戶籍,部分大城市和特大城市戶籍制度也在進行探索。 不久前,廣州市取消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劃分,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家庭戶”,引發人們對于戶籍制度改革加速推進的猜想。此外,河北、遼寧、江蘇、山東、重慶、四川、廣西等10多個省區相繼取消了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的二元戶口性質劃分,統稱為“居民戶口”。 有專家指出,一些地方戶籍制度改革存在“空轉”現象,即直接把農民的戶籍變了,但并沒有改變他們生產和生活居住條件,這樣的戶籍改革沒有意義。北京大學中國地方政府研究院院長彭真懷認為,依附在戶籍上的社保、醫療、教育、養老等問題不是公安部門和戶籍制度本身能夠解決的,戶籍放開之后,更重要的是解決農民進城的問題,真正實現人的城鎮化。 記者了解到,不少地方在居住證、戶籍、公共服務方面設置學歷、技能、投資等諸多門檻已經成為普遍現象。比如2010年至2012年5月,廣東省通過積分入戶的大約為農民工總量的百分之一,73.7%的積分入戶者具有一定職稱或者嚴苛的職業資格。 今年7月1日起,上海開始實行居住證積分制度。根據居住證積分制,持有居住證、總積分標準分值達到120分的外來人口,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異地高考、社會保險、證照辦理、住房、基本公共衛生、計劃生育等公共服務待遇。獲得積分的基礎指標包括年齡、教育背景、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在上海市工作及繳納職工社會保險年限等。 對于大量外來務工者來說,特別是那些低文化水平的人,由于難以拿到120分的標準分,仍然都擋在門外。而且居住證和上海戶籍相比,仍然存在差距,比如不能享受上海市低保待遇,不能申請購買保障房等。 近日有媒體報道稱,由公安部牽頭制定的“居住證管理辦法”草案已經提交至國務院法制辦,有望在年內推出。其中較大的突破在于,居住證將不設置人才門檻,覆蓋所有外來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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