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被安排”:休息“福利”變額外“負擔”?
國家將中秋、端午、清明設定為法定節假日,旨在增強節假日的傳統文化的影響力,受到了老百姓的歡迎。蔡繼明說,節日文化具有強大的凝聚力。假日與節日的結合,是保護民族文化發展的有效方式,可以使更多的人懂得國家與民族傳統文化的歷史。 然而,在重視節假日的同時,相關部門將周末雙休日與節假日“挪”在一起,“湊”出小長假,這種把周末遷移的做法該不該?記者采訪的多位市民表示,雙休日的“福利”演變成連續工作的額外“負擔”,一點放松感都沒有了。 “被安排”的節假日“扎堆”放假,必然導致“扎堆”出游,質量難保障。2012年國慶黃金周期間,約有7.4億人次通過公路、鐵路、民航出行。9月30日當天,全國道路旅游運輸量就達到8560萬人,超負荷的流量讓多地“高速路”變“停車場”,全國各大知名景區人滿為患。 相對集中的人流物流也極易引發安全事故。統計數據顯示,同樣在2012年國慶黃金周期間,全國共發生道路交通事故68422起,涉及人員傷亡的道路交通事故2164起,造成794人死亡、2473人受傷。 一些律師表示,2013年節假日安排中部分放假調休安排導致勞動者一周連續7天上班,與我國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相沖突。 專家表示,國務院的放假安排只是指導意見,各個部門或單位完全可以通過人性化管理,結合行業自身特點和員工訴求,適當調整工作日和休假期。《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施行以來,調查顯示,只有不足三成“上班族”可享受帶薪休假的待遇,超過四成人對自己休假狀況感到不滿或無奈。 |
關鍵詞:休假,調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