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滄州十家快遞公司因存霸王條款被行政告誡
由于存在未取得快遞經營許可證、漠視拖延處理消費者投訴、在經營服務協議中含有“霸王”條款等行為,河北省滄州市工商局昨天對十余家快遞公司進行了行政告誡。 據介紹,滄州快遞行業中不同程度存在著限制消費者訴訟管轄地選擇權、單方面免除自己的合同附隨義務、部分限制消費者的獲賠權、任意設置賠償限額、限制消費者保價選擇權等行為,這些與無照經營、搪塞消費者反映投訴的問題、向消費者隱瞞或故意回避可享有的權利等行為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合同違法行為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工商機關依法對違法行為嚴重的10余家快遞公司進行了行政告誡。(記者馬競 實習生周宵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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