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休假只能“愛‘拼’才會贏”
今天是中秋小長假后工作的第一天。眼看著國慶長假即將來臨,可有網友卻吐槽,“自9月16日起,我們的工作時間卻進入了‘混亂模式”,原本上5天休2天的工作安排,現在變成了上3天休3天,再上6天休1天,然后再上2天休7天,然后再上5天休1天”。一時間,對“中國式休假”的爭議再度引爆輿論沸點。 “中國式挪假”之所以飽受爭議,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它“混亂”的調休模式,既沒建立在廣泛征求民意的基礎上,又沒有一個相對靈活的實施細則與之配套,從而造成“休假”必須“被挪假”的尷尬現狀。 眾所周知,放假的本質其實是為了給予勞動者更多的休息權,以確保他們假后有更好的狀態、更充足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去,從而創造出更高的社會價值。遵循這一思路,我們不妨給“中國式挪假”定兩條底線:其一,充分保障勞動者的休息權,不打亂他們正常的工作節奏;其二,要最大限度地方便社會生產、群眾辦事。 雖然在現有語境下,“中國式挪假”并不乏支持者,但這并不等于它的存在就必然合理。因為那些顯性的反對者、那些因被挪假而給生活帶來極大不便的種種現實,就是明證。在我看來,要平衡二者之間的矛盾,既不能全盤否定“中國式挪假”給民眾帶來的實質性好處,又不能遮蔽因挪假而帶來的現實問題,而要在綜合兩者利弊的基礎上,實行休假制度的靈活性和自主性。也就是說,在保證假日總數不變的情況下,各單位既可以遵循全國的統一方案,也可以在這一方案的引導下,制定適合本單位實際的休假安排。 這樣做的好處就在于它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規避“一刀切”所帶來的種種弊端。一些企事業單位,也完全可以根據自己的生產情況、辦事周期,將“是否挪假”的選擇權還給勞動者。進一步講,如果說“一刀切”的休假模式是對勞動者休息權的極度不尊重,那么,靈活而又自主的休假制度的實現,將會從人性化的角度對這一模式進行理性糾偏。 或許有人會問,這種極不統一的休假模式,會不會因為上班的不一致性,給社會生產帶來嚴重的秩序混亂?這種想法有點多余。現代信息社會,彼此之間早已不是隔絕的個體,只要我們都懷著解決問題的目的,將相關信息及時、有效地公諸于眾,這些疑慮其實是沒有生存空間的。 當然,即便在統一休假方案下,實行相對自由的休假制度,也不可能兼顧每一個人的要求,做到人人滿意。但至少,這種趨于合理的政策改變,這種漸向人性化的策略調整,可以讓大部分人感受到現實關愛的溫度,可以給那些潛在的“受影響者”一個明晰的答復。 |
關鍵詞:休假,調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