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休挪假必須退出假期界
中秋、國慶假期將近,“請3天假休息8天”、“請2天假休息10天”等各式各樣的“拼假攻略”熱傳網絡。事實上,全年的29天假,剔除被挪用的雙休日,其實只有11天。而在很多人看來,這樣挪來挪去的假期,并不比正常的雙休日更讓人開心。 根據2007年修訂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和全國假日辦出臺的《2013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顯示: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調休,共3天。1月5日(星期六)、1月6日(星期日)上班;春節:2月9日至15日放假調休,共7天。2月16日(星期六)、2月17日(星期日)上班;清明節:4月4日至6日放假調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勞動節: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調休,共3天。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上班;端午節:6月10日至12日放假調休,共3天。6月8日(星期六)、6月9日(星期日)上班;中秋節:9月19日至21日放假調休,共3天。9月22日(星期日)上班;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在2013年整個29天的假期中,很大一部分其實是挪借來的--前后挪借9個公休日(雙休日)18天,加上11個法定節假日,共計29天。2013年全年“節日及紀念日放假”總數29天中,貨真價實的的“假日”其實只有11天,剩下的18天都是從周末“挪假”而來。與2012年相比,反而還少休了5個正常雙休日。 根據《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七條:“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的工作時間,星期六和星期日為周休息日。企業和不能實行前款規定的統一工作時間的事業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安排周休息日。”顯而易見,《規定》的第六條已經明確將節假日與休息日(公休日)進行區別。也即:休息日為工作者每周5天、40小時工作時間之外的雙休日,一般為星期六和星期日。而把休息日事實上挪為節假日的做法,除了有取巧之嫌以外,也同國務院既定的工作時間規定沖突。 按照法國對法定休息日的規定,即便節假日不是在周末而是在周中,國家也不能挪用民眾周末的休息日來打造一個連起來的“小長假”--周末就是周末,是雷打不動的雙休日。在法國,節日和周末的的屬性被嚴格區分開來,不會采用拆東墻補西墻的辦法來安排民眾的假期。周末休息是天經地義的事,就算法定節假日在周中,也不會出現“挪”的情況,而是多放一天假。如果星期四是法定節假期,星期五是普通上班日,為了讓假期更長一點,很多公司就會把星期五,星期六、星期天連起來放假,不會讓員工用星期六或星期天把這一天補上去。 80年代末,日本政府把工作者的年勞動時間定為1800小時,要求落實每周工作40小時,每周休息兩天的規定,并保證員工每年都有一定天數的休假,同時削減額外工作。結果,1988年以來,日本人的勞動時間確實有所減少。但離目標相差還很遠,一直到了1999年,日本人年均工作時間仍然長達1842小時。有鑒于此,日本政府決定從2003年開始實施“快樂星期一”制度。所謂“快樂星期一”即是把節假日指定在周一,這樣人們加上周六、周日的雙休日,就可以連休三天。“成人節”、“海之節”、“敬老節”、“體育節”等法定節日隨后都被定在周一。 “挪假”式的調休安排直接導致勞動者一周連續7天上班的情況出現。按照2013年的放假安排看:元旦節后連續8天上班,春節后連續7天上班,勞動節之前連續7天上班,端午節之前又是連續7天上班。這種情況不但與勞動者已形成的固有的生活、工作習慣相悖,也與《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相沖突。《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三條指出:“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勞動法》第三十八條也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而一周之內7天連續上班,這顯然是置用人單位于涉嫌違反勞動法的境地,勞動者則因此被剝奪了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的法定休息權利。 在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通過搜狐網和民意中國網,對2068人進行的一項題為“你覺得怎樣放假更幸福”的一項調查中顯示,有73.4%的人對2013年放假安排不滿意。主要原因依次有:“假期和工作日安排不均衡”(63.1%)、“總體天數少”(54.7%)、“假期短”(40.0%)、“假期不能自主調節”(43.1%)等。對于將周六、周日挪到法定假日中來放假的“挪假”做法,調查顯示,60.5%的人認為會“造成節前或節后過度疲勞”,57.5%的人表示“全民集中休假出行容易造成擁堵”,45.6%的人感覺會“打亂正常的工作學習安排”。也有29.7%的人認為“挪假”有益于“營造假日氣氛,刺激旅游經濟”,33.0%的人表示會“使假日化零為整,方便出行安排”。 美國《洛杉磯時報》也撰文稱,中國的假期往往會挪用周末湊成3天,是出于經濟方面的考慮,“以方便民眾出游和消費”,這是“有目的地刺激國內消費行動的一部分”。但是,出于這種目的制定的休假方式,不但與設立節假日的初衷相悖,也直接導致了諸多弊端。比如,遇到小長假,人們選擇集中出行,而旅游資源尚不能完全滿足出游需求,以至于造成旅游景點人滿為患。2012年國慶黃金周期間,約有7.4億人次通過公路、鐵路、民航出行。9月30日當天,全國道路旅游運輸量就達到8560萬人,超負荷的流量讓多地“高速路”變“停車場”。還有人抱怨,雙休日不能休息,要連續工作一周,導致日常生活節奏被打亂,出現了“假日錯亂癥”。美國《洛杉磯時報》算了一筆賬,在一篇題為《中國的假期日程表再次讓勞動者感到困惑》的報道中說,2013年,按假期日程表的安排,中國員工有5個周六,7個周日要上班。他們全年總共要面對一個8天的工作周,3個7天的工作周和2個6天的工作周。“有借有還”的“挪假”式休假,造就了連續工作7、8天的“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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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調休,挪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