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放寬市場主體準入門檻 企業自主選經營范圍
從9月22日上午舉行的我省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第三場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為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省工商局近日出臺了《關于進一步放寬市場主體準入門檻,促進全民創業的若干意見》和《關于減輕市場主體負擔,規范執法辦案工作的意見》。 放寬市場主體準入門檻企業可自主選擇經營范圍 據介紹,《關于進一步放寬市場主體準入門檻,促進全民創業的若干意見》對市場主體登記注冊放寬了條件,包括:放寬注冊資本認繳制的范圍,實行注冊資本認繳制的范圍由原來的50萬元以下擴大到了300萬元以下,設立注冊資本300萬元以下的內資有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除外),首期出資可以為零;放寬名稱登記條件,允許企業將名稱中的行政區劃放到字號和行業之后;放寬經營范圍登記條件,企業可以根據需要自主選擇經營范圍;放寬住所(經營場所)限制,允許“一址多照”;放寬出資方式,允許以可評估作價并能依法轉讓的非專利技術、商標權、林權等非貨幣資產出資;放寬個體工商戶免于登記的范圍,對個人從事無固定門店的便民修配行業、低保特困家庭和殘疾人利用自有住房從事一般經營項目的、在農村從事一般經營項目的流動商販,免予辦理營業執照等。 意見明確,進一步擴大“審核合一”范圍,對企業名稱核準、住所變更、備案登記、補發營業執照等登記事項全部實行“審核合一”,由窗口受理人員直接核準發照。全面實施遠程核名,將冠“河北”企業名稱的受理和初審權限全部下放到市、縣(市、區)工商局,申請人可直接到所在市、縣(市、區)工商局提交申請材料。全面實行網上年檢,企業可以隨時隨地通過網絡申報、修改和通過預審。實行企業主體資格延續制度,對一年未參加年檢的企業,暫不吊銷營業執照。 減輕市場主體負擔輕微違法行為減輕或免予處罰 《關于減輕市場主體負擔,規范執法辦案工作的意見》將處罰與教育有機結合起來,對輕微違法行為且未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通過行政指導得以糾正的,免予罰款處罰;對法律法規規定可罰可不罰的違法行為,經行政指導可以得到糾正的,免予罰款處罰;對違法行為不存在主觀故意,且能積極改正的,不再給予罰款處罰;對應當適用簡易程序處罰的違法行為,能通過告誡、指導加以改正的,一般不再予以罰款處罰。 意見明確,對法律法規規定必須予以罰款處罰的違法行為,對社會危害程度不大的,視情節和改正情況,在自由裁量權范圍內,按從輕就低原則,能輕罰的不予重罰,能按低幅度處罰的不按高幅度處罰。對涉及國家安全、金融安全、食品藥品安全、安全生產等危害國計民生的嚴重違法行為,堅決依法予以嚴懲。涉嫌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為規范全省工商系統執法辦案,意見明確了“十不準”,包括:未取得執法證、無行政執法資格的非行政執法人員,不準執法辦案;不準隨意立案,立而不查,或者編造舉報信息立案調查;不準以立案查處相威脅變相收取費用;不準違法扣押企業現金、賬簿和用于財務管理的電腦;不準違法強行進入企業經營場所實施現場檢查;不準超過法定期限查封扣押企業財物;不準辦案人員個人私自確定罰款數額,或者向被處罰企業提出罰款數額的暗示;不準在做出處罰決定之前,先行收取罰款;不準不按規定時限和程序辦結和執行案件;對于罰款數額較大且達到罰款最高限額70%的處罰案件(即高幅度處罰案件),辦案機構不準自行決定罰款數額。 |
關鍵詞:市場主體,準入,出資,河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