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城管委發布:焚燒樹葉垃圾將罰款200元
秋意漸濃,落葉成堆的景象又快出現了。 昨日(9月17日),為防止焚燒落葉等垃圾造成大氣環境污染,石家莊市城管委發出通知,要求禁止露天焚燒垃圾。 通知要求,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城區范圍內露天焚燒落葉、枯草等垃圾廢物。 環衛作業人員要嚴格按照環衛作業要求規范處置垃圾,嚴禁亂傾倒、亂焚燒。 同時,石家莊市城管委將從環衛處、城管支隊、考評辦抽調人員,重點對二環路附近等城鄉接合部焚燒垃圾情況進行檢查,定期通報,結果列入市容管理考評。 石家莊市城管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按照《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條例》第四十條第二款的規定,對焚燒樹葉、垃圾或其他物品行為的單位和個人一律給予200元的罰款。市民如發現亂燒垃圾行為,可撥打城管熱線12319進行舉報。(記者張明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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