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養老”家的價值能用錢計算嗎?
前面的話 近日,《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正式對外發布,明確提出,作為“金融養老”、“以房養老”的方式之一,“鼓勵探索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具體操作辦法和實施計劃有望明年一季度出臺。 所謂“以房養老”,即住房反向抵押貸款,俗稱“倒按揭”———房屋產權擁有者把房子抵押給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后者在綜合評估后,每月給房主發放固定資金。房主去世后,其房產出售,所得用來償還貸款本息,其升值部分歸抵押權人所有。 家的價值能用錢計算嗎?房子能替代政府在養老方面的責任嗎?在當前社會化養老的宏大背景下,“以房養老”究竟能否成為緩解養老資金短缺的一種新模式呢?記者在采訪調查中,從普通市民到專家學者等都表達著各自的觀點。 普通市民:家沒了,親情還會在嗎? “我要是把房子給了銀行,估計兒女們都不會同意。”石家莊市田阿姨聽了“以房養老”的消息后,表示自己肯定不會這樣去做。 田阿姨有一個兒子、兩個女兒,均已成家。三年前,老伴去世后,田阿姨還是堅持一個人住。兒女也多次勸她搬去同住,但田阿姨覺得自己身體硬朗,也不愿意給兒女添麻煩。“老了還得靠兒女,要那么多養老金也沒什么用,等到實在動不了了,還是得兒女在床前盡孝。”“只要生活能過得去,兒女還算孝順,誰會愿意把自己辛辛苦苦掙來的房子給了銀行啊。”在田阿姨看來,自己最值錢的財產也就是現在居住的三室一廳的房子,雖說是舊小區,但是地段還不錯,怎么也得六七千元一平方米。“家是凝聚親情的地方,老年人都希望子女能經常回來看看,自己‘走’了,也能給子女們留一個念想。” 孫阿姨,65歲,和老伴擁有一套兩居室的房子。兒子和女兒都已成家,均在石家莊本市工作,平時周末回來看望他們。提及以房養老的模式時,孫阿姨搖了搖頭,“我們都是工薪階層,買一套房子不容易。人活一輩子,活的就是親情。到老了,能留給兒女的財產可不就是一套房子嗎?”更何況,孫阿姨的房子也是5年前剛還完貸款,“一輩子就掙了套房子,最后還給了銀行,不劃算。”“現在年輕人的生活壓力大,老年人再不給他們留套房子,日子豈不是過得緊張。”邵大爺今年70歲,和兒子生活在一起,所住房屋是村里拆遷分來的房子。兒子沒有正式工作,靠擺小吃攤補貼家用。村里拆遷分了兩套房子,為了能有些收入,邵大爺老兩口就和兒子住在一起,另外一套房子租了出去,每月能有3000多元的收入。“現在生活雖然并不寬裕,但還算過得去。”“年輕人愿意和老年人住在一起的不多,但是也能互相照應。”每天,邵大爺的任務就是接送小孫子上學,也是樂在其中。“但凡日子過得去的,誰愿意把房子抵押給銀行,換那幾個養老金呢?還不如留給子孫呢,也好讓他們有個念想。” 相關機構:養老不止錢的事兒 “中國人傳統思想很重,有著很深的戀子情結,哪怕就是有一根稻草,也愿意留給子女,讓子女能經常懷念起自己。”河北省老年事業促進會常務副會長孫鳴改說,“以房養老”是用財產養老的一部分,實際上用金融機構這種中介的形式換取保障,屬于商業保險,不同于社會保障。“商業機構在追逐利益的同時,需要政府對其進行約束以及構建誠信體系。另外,市場和房價的穩定與否也會影響‘以房養老’。” “金融機構在追逐利益的同時,如何才能兼顧老人利益,這是一個非常難以平衡的問題。”孫鳴改說,“以房養老”對于金融機構來說也存在著潛在的風險。“對金融機構來說,過去是先受益再承擔風險,現在則恰恰相反,要依據老年人的數量和健康情況而定。”比如說,給房屋定價時預期壽命是20年,但是老人最后活了30年,銀行一直在支付養老金,這個虧空怎么辦? 孫鳴改分析,推行以房養老,首先在觀念上存在很大問題,房子是家,也是“根”,鑒于近幾年保險機構經常誘導老年人把存款買成保險的情況,公信力下降、享譽度不高,很多老年人不愿意把房子抵押給保險機構。 由于中國現有的制度,房屋產權70年,也是與國外政策環境最大的差異。雖然2007年出臺的《物權法》已經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但“自動”并不意味著“無償”。如果70年產權到期后,抵押房屋要有償續期,那么續期費用將是一個巨大的未知風險。如果續期費用太高,金融機構很可能會無利可圖,甚至虧本。“以房養老”難以推行。除產權制約外,還有很多障礙,比如產權不清晰、子女會糾纏、房價的動蕩、評估公正與否等。 孫鳴改擔心,老年人一旦把房子抵押出去,將影響眾多親人為其喪失盡義務的熱情。不是有了錢就能保障老年人生活幸福,最重要的還是親情。“養老不止錢的事兒,也并非僅僅出臺一個政策那么簡單。” 律師觀點:以房養老,必須客觀公正 “隨著社會的發展和進步,對財產的處置方式應該多樣化,對‘以房養老’這種形式還是應該持有一種寬容的態度。”河北冀華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一級律師,河北經貿大學特聘教授孫伏龍表示,隨著商品房改革的發展,房產在資產中占有重要比例。房產所有權作為財產有四種表現形式,分別為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一般房屋所有人對房屋多行使的是占有和使用的權利。“‘以房養老’的方式,可以使老年人兌現收益和處分權,充分行使自己的權利。” 生活中往往不乏這樣一些事例,有的老年人將房子贈與子女,子女將房產變賣后,又不盡贍養老年人的義務,老年人最終將子女告上法庭。在孫伏龍看來,“以房養老”和親情并不矛盾,如果子女對老年人孝順,老年人自然在房產或者資產的分配中會有所體現。 “‘以房養老’的方向是好的,但目標必須正確,方法、手段必須合法。”孫伏龍說,“以房養老”的方式必須具有合理、客觀公正性,在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和老年人之外必須有第三方介入,進行監督,維護弱者的合法權益。在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時,一定要公開、透明,廣泛征求社會意見。各地在落實政策時,一定要客觀、公正。“還是應該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減少成本。” 孫伏龍強調,依照目前的評估機制,會存在很多問題,比如不公開、競爭無序、評估收費過高等。他建議,在房產評估過程當中,第三方應該是由具有公信力的機構組成,并且對于評估應該實施福利性收費,從低從優。“國家應予以評估一定的財政補貼或政策傾斜。”“在制定條款時,一定要有情勢變更事項,防止老年人因意外情況而落到悲慘的境地。”孫伏龍表示,在制定合同條款時,應該將房產增值和貶值的情況預計在內。比如有的老年人的房子因地震毀壞或者有了其他的突發狀況時如何處置。“在制定條例時,條款解釋應該傾向于老年人的利益。” 深度思考:明天,到底該怎樣養老? 河北省是較早進入老齡化社會的省份之一,60歲以上老年人口983萬,占總人口的13.8%,今后幾年將以3%的速度遞增,到2015年將達到1100萬??梢哉f,養老問題日趨顯現,也是亟須解決的問題。“養老問題是國家和社會的一個重大問題,需要有前瞻性的考慮。”孫伏龍律師表示,老齡化社會的到來,無疑加重了獨生子女的養老負擔,因此還是應該探索多樣化的養老模式。“以房養老”是一種探索,將房子最終所有權交給了金融機構;而“以房養老”還有另外一種模式,比如有的老人擁有兩三套房子,可以出租或者靠房子增值獲取收益。“‘以房養老’是老年人生前通過所有財產獲取更好生活的一種途徑,也是值得鼓勵的一種方式。”“現在需要注意的是市場需求和人口結構的突變,如果是人口多,結構沒問題,老齡化問題就不會這么突出,但現在情況卻不是這樣。”孫鳴改認為,中國的老年人從靠國家養老到政府幫助養老,到自己繳納社會保險金,再到抵押不動產和財產養老,政策沒有持續的穩定性,也很難看見效果。“體制政策的一變再變,也是養老成為問題的原因之一。” 孫鳴改提出,應該適度推廣集中居家養老社區的養老方式,而社區養老能否實現全覆蓋,取決于老年人的集中程度。如果大量的老人分散在不同的社區,老年人越是分散,社區養老服務越是難以實現規模化和集優化。他建議,可以利用老社區(老年人一般集中度高)、完善服務設施,給老年人提供服務保障。政府在規劃小區時,要有計劃地考慮到老年人的需求,讓老年人入住率高一些。也可以在不變更房屋產權的前提下,通過租房置換等方式獲取收益用于養老。 |
關鍵詞:以房養老,家,價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