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燒秸稈將追究刑事責任 監管人實行24小時駐守
昨日(9月17日),省會下發了《石家莊市2013年秋季農作物秸稈禁燒工作實施方案》,從9月20日起至11月10日,省會將開展秋季農作物秸稈禁燒工作,要求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疏堵并舉、標本兼治”的原則,大力推廣秸稈綜合利用,并對積存在路邊、地邊、村邊、渠邊、坑邊的農作物秸稈進行全面清理。 據悉,為實現秸稈的資源化、商品化,促進資源節約、環境保護和農民增收,省會要求各縣(市)區政府要積極探索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的有效渠道。特別是玉米皮的綜合利用,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和企業,建設必要的秸稈(玉米皮)儲存、加工基地,以解決制約石市秸稈禁燒工作的“瓶頸”。 同時,石家莊市秸稈禁燒辦公室將按照“有煙必查、有火必禁、有燒必報、瀆職必究”的原則,進一步加強對破壞環境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公安部門對發生惡意焚燒秸稈現象的違法行為,要嚴厲打擊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而在秸稈禁燒期間,各市(縣)區督查組及鄉、村、組三級網格責任人、監管人要實行24小時駐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做到人盯人,人盯地,嚴防死守,堅決做到“白天不見煙,晚間不見火”,確保不發生焚燒秸稈現象。 昨日,為防止焚燒垃圾造成造成大氣環境污染,市城管委向環衛等有關部門發出通知,要求禁止露天焚燒垃圾。通知要求,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城區范圍內露天焚燒落葉、枯草等垃圾廢物。環衛作業人員要嚴格按照環衛作業要求規范處置垃圾,所有垃圾、樹葉、雜草等可燃物都要運到指定地點處置,嚴禁亂傾倒、亂焚燒。各相關單位要加強對焚燒垃圾行為的監管,加大巡查力度,對違反規定擅自焚燒垃圾的單位和個人,要按照《市容管理條例》等法律規定從重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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