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旅游局嚴查十種違法、違規行為 禁止零負團費
從省旅游局獲悉,為配合10月1日旅游法正式實施,我省旅游質監部門將在9月22日至10月7日開展全省旅游市場大檢查,重點查處旅游法中禁止的“零負團費”、強制購物、虛假廣告等違法違規行為。 據介紹,此次全省旅游大檢查查處重點包括10個方面:一、無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或者出租、出借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的行為。二、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游活動,誘騙旅游者,并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的行為。三、旅行社和旅游者未經協商一致指定購物場所,安排另行付費旅游項目以及未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價旅游合同的行為。四、導游領隊私自承攬導游和領隊業務,擅自變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務活動,向旅游者索取小費,誘導、欺騙、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或者參加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的行為。五、旅行社未與聘用的導游訂立勞動合同、支付勞動報酬、繳納社會保險費用,未向臨時聘用導游支付導游服務費用以及要求導游墊付或者向導游收取任何費用的行為。六、旅行社和導游領隊未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釋旅游文明行為規范,未勸阻旅游者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七、旅游經營者發布信息不真實、準確,通過網絡經營旅行社業務,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未在網站主頁的顯著位置標明業務經營許可證信息,進行虛假宣傳,誤導旅游者的行為。八、旅游經營者的設施和服務低于相應質量標準等級,或者未取得質量標準等級的,使用相關質量等級的稱謂和標識的行為。九、景區不符合開放條件而接待旅游者,未依法公告景區最大承載量,超過最大承載量接待旅游者以及擅自提高門票或者另行收費項目價格的行為。十、旅游經營者未對提供的產品和服務進行安全檢驗、監測和評估,未以明示的方式事先向旅游者作出說明或者警示,未按照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的行為。 省旅游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將把此次市場大檢查活動與我省正在進行的旅行社專項整治工作相結合,把做好旅游市場大檢查作為宣傳貫徹旅游法的一件大事抓實抓好,突出檢查執法重點,制定旅游市場檢查活動實施方案,認真落實各項監管措施,切實承擔監督管理旅游服務質量和市場秩序職責,擴大旅游法宣傳貫徹的覆蓋面和影響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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