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 別覬覦房子
以房養老說到底,還是難脫覬覦個人資產之嫌。對于普通公民而言,他要想提高養老水平,大可以賣了房自己租房住,但這是個人的選擇,而非政府所要考慮的問題。 這是一個幾乎所有媒體都在關注的話題,從中央到地方,從黨報到都市報,從專業的財經類媒體到社會化報紙,這幾日的評論版都在討論這一話題,并且,大部分內容也毫不吝惜地給出了批評之聲。這個話題就是:“以房養老”。 即便樂觀者,也仍然謹慎地表達了自己的憂慮。論者賈壯在《人民日報》上發表評論,先是肯定了“以房養老”可實現雙贏:房子這一“沉睡的資本”可以就此喚醒;可以為市場化養老產業提供一個很堅實的支點。但問題總比辦法多,作者繼而提出,要實現這一局面,有眾多瓶頸需要解決:“代理機構信用體系不健全、經營管理能力也有限,公眾不愿也不敢抵押房屋;房地產市場走向撲朔迷離,使這一政策缺少建立在‘精算’上的基礎,讓雙方心有惴惴。更重要的是,即使能夠厘清養老支付的責任邊界,在中國文化中,以‘賣房典地’的方式來養老,也會遭遇倫理和心理的雙重阻力。” 評論者舒圣祥也是一個謹慎的樂觀者。他在《楚天都市報》發表評論稱“在公共養老不足的情況下,‘以房養老’無疑是一個有益的補充”。樂觀之外,他所擔憂的主要在房地產市場上,“如果房價下降了,‘以房養老’會否隨著房價泡沫的破裂,也成為一個幻影?”同時,他也提到,目前我們國家實行的70年產權政策,也是實行這一政策不得不面對的問題。 是的,當看到“以房養老”這四個字時,許多人最先想到的就是70年這個數字。與國外其他國家的土地政策不同,中國房主對土地只有70年的使用權———如果算上購房之前土地的空置期、建造期,甚至使用時間連70年都不到。馮海寧在為《珠江晚報》撰寫評論時就注意到,“銀監會負責人就曾表示,由于中國現有的制度房屋產權70年,‘以房養老’難以推行”。道理很簡單,等到人已老,房也快到期。在產權即將到期的情況下,房屋的價值又有多大?當然,再考慮到中國目前房屋質量的現狀———當下許多樓房超過三十年,就已經破落不堪———這個問題就更令人悲觀了。 無論是官員解釋這一政策,還是論者論述這一話題時,都不忘提到,這種模式在西方發達國家已經很普遍。這話不假,但又不準確。除了前面提到產權這一最大的區別,以及文化差異外,也必須意識到,西方人“以房養老”,并非是政府承擔的社會保障之一環,而是在完善的社保之外,商業保險的一種補充。而這種補充,也并非毫無風險。 早在2009年,香港著名財經媒體人林行止就曾介紹過這種被西方人稱之為“病態物業博彩”(MorbidReal-estateLottery)的方式,直指其中蘊藏很大風險,參與者與賭徒無異:若以買家賣斷老人余生,在得到房子的同時,確保直到老人死亡都將提供養老保障,則老人的壽命長短,直接關乎買家的利益所在。而若買家一次性付給老人一筆費用的模式,則老人的壽命長短,直接關乎自己的未來———如果長壽,但賣房錢用完,又該如何是好?在大力提倡養老問題時,政府不應刻意對這一風險避而不談。 所以,如江德斌在為《南方都市報》撰寫的評論中所說:“‘以房養老’的適用人群非常有限,且在法律體系和信用機制不成熟的社會,容易引起諸多糾紛,不應過度提倡,以免誤導民眾。”遠在昆明的《云南信息報》也遙相呼應,刊登寧新春的評論《以房養老是私域,完善養老體系才是公權責任》:“國家層面可以提倡以房養老,但絕不可將解決養老問題寄望于公民自己的房子上……以房養老說到底,還是難脫覬覦個人資產之嫌。對于普通公民而言,他要想提高養老水平,大可以賣了房自己租房住”,但這是個人的選擇,而非政府所要考慮的問題。 中國社會討論養老問題久矣。網上曾有人戲謔地整理過政府在養老問題上的一些觀念變化,從早期的“只生一個好,政府來養老”,之后是“只生一個好,政府幫養老”,接下來,調子變了,成為“養老不能靠政府”,到了近兩年,又變成“推遲退休好,自己來養老”。現在則又變成了“賣房來養老“。 這固然是調侃之作,但背后卻反映了現實的焦慮。《經濟觀察報》評論員降蘊彰在《養老金缺口本質是制度缺口》一文中,點出了這種焦慮所在:近些年來,談到養老問題改革,官員與學者都會提到養老金的缺口正在逐步增大,于是想盡辦法彌補養老金缺口就成為一個重要問題,之前熱議的延遲退休就是如此。現在的“以房養老”,也是如此。在這篇評論中,降蘊彰把批評的目標指向養老金雙軌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可以不繳養老費用,可以安然享受特殊政策的庇護,企業和企業職工卻承受沉重的養老繳費,足可見,政府對養老金缺口、養老‘雙軌制’的不公,乃至整個社保政策存在的矛盾、問題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但現在,政府積極考慮,如何把因“雙軌制”帶來的問題,再次由普通民眾承擔,是否合理公平? 答案顯而易見。《21世紀經濟報道》以社論的形式對現行的解決方法提出了批評稱《養老制度改革方案不能頭痛醫腳》:“在一個本身公平還顯不夠的社會里,政策制定者努力的方向本是不斷朝著公平邁進……真正的解決方案在于并軌,如唐鈞所言,中國的情況最起碼是七軌,公務員、事業單位、企業工人、軍人、城市居民、農民、農民工。這個才是養老制度改革不可回避的問題。” 而且,在中國人的傳統觀念里,房屋等不動產是家族傳承的重要形式。在此意義上,房子不只是財產,還是父母留給子女的“家”,是個念想。原本的“家”在父母去世后卻成了別人的,子女心理上恐怕接受不了。所以,“以房養老”還很有可能造成父母和子女之間情感上的割裂。漫畫/王進城(張恒) |
關鍵詞:以房養老,房子,個人資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