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不得向隨遷子女加收借讀費 設立舉報電話
我省專項督查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就學工作 不得向隨遷子女加收借讀費 設立教育違規亂收費舉報電話 省教育廳日前印發《關于落實省委克服“四風”問題十件實事部署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就學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利用秋季開學時機,對屬地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就學工作進行一次專項督查,了解掌握本地隨遷子女就學工作情況,及時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對存在違規亂收費行為的學校,要主動清退違規收費,未主動清退的,要堅決對學校負責人予以處分。此外,省、市、縣(市、區)都要設立治理違規亂收費舉報電話,省舉報電話為0311—66005062,66005064。 通知要求,不能因城市拆遷、學校撤并等原因導致隨遷子女失學。要通過積極擴大公辦教育資源,落實好“以流入地政府管理為主、以全日制公辦學校為主”的原則,確保所有符合流入地政府規定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同時,要根據當地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實際居住情況,劃定義務教育服務學區或定點接收學校,保證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近入學。 通知強調,要確保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經費到位,流入地政府要承擔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的責任,將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納入當地教育發展規劃,列入教育經費預算,并按照預算內生均公用經費標準和實際接收人數,向接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公辦學校足額撥付教育經費。要確保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不因家庭經濟困難失學,符合入學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接受義務教育,一律免收學雜費,不得加收借讀費,做到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與當地學生同等對待。要將家庭經濟困難的隨遷子女納入資助范圍,確保不因經濟困難而失學。此外,要對以接收隨遷子女為主的學校,在經費、師資、管理等方面加大幫扶力度。(記者王敬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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