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獨立和母女親情不一定非此即彼
申女士和丈夫都有著一份不錯的工作,家境非常殷實。她怕女兒在這樣的環境中被寵壞了,就騙孩子說“不是親生的,你媽早死了”,此后女兒變得十分獨立,學習成績突飛猛進,驕嬌之氣消失殆盡,等到女兒成家立業、事業有成,她才告訴女兒實情。(9月11日《沈陽晚報》) 從世俗的角度看,這位母親的做法也許是成功的:孩子學習成績優異,最終事業有成。但我們不能忽視這“成功”背后付出的巨大代價:女兒過了十多年沒有母愛的生活,母親每天面對親生女兒卻不敢相認。可以說,這個家庭是用十多年寶貴的親情換取了所謂的獨立。 申女士的錯誤在于,她把女兒的獨立和擁有親情放到了對立的位置,認為兩者之間是非此即彼的關系。其實只要教育得法,孩子的獨立和親情完全可以兼得。靠母親“詐死”培養孩子的獨立,不是教育手段的創新,而是教育手段的貧乏。 做親媽不代表就必須對孩子有求必應。“我只供你讀書,供你上大學,以后別想指望我!”這樣的情形在國外發達國家比比皆是,沒有哪個家長像我們一樣給兒女包辦一輩子。比如世界首富巴菲特的大兒子想經營一個農場,幾經要求巴菲特才勉強買下一個,并且還是租給兒子,按市場價收取租金。 可以想象,申女士的女兒在小學四年級之前,一定是被她嬌慣得不成樣子,才促使她下了“詐死”的決心。從某種意義上講,正是申女士以前教育不得法,才不得不采取這樣極端的教育手段應對。可以說,她是在用后一個錯誤來彌補前一個錯誤,自己和孩子都成了受害者。 |
關鍵詞:孩子獨立,親生,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