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遇到重污染天氣 將發布預警信息
我省將啟動發布全省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信息。按照規定,重污染天氣預警等級依據污染程度不同共分為三級,其中,“Ⅰ級預警”為最高級別,即“地級市將發生一天以上AQI≥500,空氣質量為極嚴重污染”。9月底前,省環保廳與省氣象局將共同完成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和空氣質量預報的全部準備工作。 重污染天氣分三級預警 重污染天氣是指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012),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大于或等于201,即空氣質量達到5級(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氣污染。 日前,省環保廳與省氣象局聯合發布了《全省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信息的通知》,明確了三級預警等級。 預警主要信息 按規定,預警主要信息包括:未來24小時、48小時、72小時地級市重污染天氣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預警等級、主要污染物濃度范圍及平均值、AQI值范圍及平均值,因沙塵暴導致的重污染天氣要予以說明。 啟動預警的條件 《通知》明確了啟動預警的條件,即當全省預測將出現兩個以上地級市,未來24小時、48小時、72小時將出現Ⅰ級、Ⅱ級、Ⅲ級預警的重污染天氣,啟動省級預警。單獨一個設區市出現重污染天氣時,啟動市級預警。 據介紹,省氣象臺一旦預測兩個以上地級市未來24小時、48小時、72小時空氣污染氣象條件預報在四級及以上時,將會及時與省環境監測中心站聯合會商,確定污染天氣發生的時間、地理范圍和污染程度。由省環境保護廳、省氣象局審批后,于當日12時之前,向省政府報送預警信息,并對公眾發布。 當單獨一個地級市預計出現重污染天氣時,由當地環境保護部門和氣象部門會商,向上級主管部門及所在市人民政府報送預警信息,并對公眾發布。 當預測在未來24小時、48小時、72小時不滿足Ⅰ級、Ⅱ級、Ⅲ級重污染天氣預警條件時,可發布預警終止信息。 |
關鍵詞: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