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氣污染防治方案:5年后PM2.5濃度下降25%以上
考核獎懲 完不成任務嚴格究責 《方案》還提出嚴格考核獎懲。即省政府與各設區市和省直管縣(市)政府簽訂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將目標任務分解落實到各級政府和企業。省政府每年初對各市上年度治理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2015年進行中期評估;2017年進行終期考核。考核和評估結果作為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對實施方案完成情況好、大氣環境質量明顯改善的市、縣(市、區)主要負責人,優先提拔任用。對未通過年度考核的市、縣(市、區),由環境保護部門會同監察、組織部門約談有關負責人,提出整改意見,予以督促。對工作不力、履職缺位等導致未能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以及干預、偽造監測數據和沒有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要嚴格進行責任追究,由監察機關依法依紀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對上述有關地區和企業實施建設項目環評、能評限批,取消我省授予的相關榮譽稱號。《方案》明確,各市政府負責公布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狀況,省環保廳將每月對各地環境空氣質量進行排名,并通過媒體公布環境空氣質量最差和最好的20個縣(市、區)名單。 環保數字 到2017年: 全省細顆粒物濃度比2012年下降25%以上; 煤炭消費量比2012年凈削減4000萬噸; 鋼鐵產能削減6000萬噸; 全省80%具備改造價值的老舊住宅完成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 油品升級 2013年底前,全省供應符合國家第四階段標準的車用汽油; 2014年底前,全省供應符合國家第四階段標準的車用柴油; 2015年底前,全省供應符合國家第五階段標準的車用汽、柴油。 《方案》亮點《方案》的一大亮點,就是將PM2.5細顆粒物控制目標作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約束性指標,構建以空氣質量改善為核心的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建立環境治理和大氣污染防治倒逼機制。 |
關鍵詞:PM2.5,環保,環境,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