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領跑者”制度鼓勵環保 偷排偷放要停產
《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提出,切實完善有利于改善大氣環境的經濟政策,建立企業“領跑者”制度,對能效、排污強度達到更高標準的先進企業給予鼓勵。而對偷排偷放、屢查屢犯的違法企業則“毫不客氣”,要依法停產關閉;對涉嫌環境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方案》,相關的經濟政策還包括,加強環境保護、工商、銀行、質監和安全監管部門的溝通配合,實行紅黑牌和黑名單制,完善綠色信貸和綠色證券政策,嚴格限制環境違法企業貸款和上市融資。推廣排污權交易,完善大氣污染物排污許可制度,強化污染物總量控制,對超出許可排污的企業,其超出部分要實行有償使用。符合稅收法律法規規定,使用專用設備或建設環境保護項目的企業以及高新技術企業,可以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 |
關鍵詞:大氣污染,環保先進,河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