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國土資源廳一攬子政策破解“用地難 審批慢”
“十二五”期間,預計全省建設用地需求在275萬畝以上,用地缺口在60%左右。在開展教育實踐活動中,省國土廳把“用地難、審批慢”作為著力點,先后制定了推進縣城建設促進縣域經濟發展、服務沿海地區率先發展、支持農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動以及實施“礦山復綠”行動、推進淺層地溫能開發利用5個支持性政策文件,為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還進一步研究制定了相關配套政策和措施。 破解發展空間不優不足難題 省國土廳在優化資源配置上做文章,通過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第二次土地調查成果銜接,今年為11個設區市增加178平方公里用地規模,擴大了允許建設區面積,可基本滿足全省未來3—5年建設用地規模需求。為適應發展需要,優化建設用地空間布局,建立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動態修改調整制度,提出“五個允許”的土地新政。一是允許縣(市、區)每年調整一次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單獨選址項目修改調整規劃可隨時辦理。二是統籌整合縣(市)域內零星分散的規劃建設用地規模,向縣城、園區集中,允許對各類開發企業已圈占、近期不用的規劃建設用地規模進行調整使用。三是對增減掛鉤和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的復墾區,允許在復墾到位后將建設用地規模調整到縣城、園區使用。四是對個別縣(市)因經濟發展快、規劃建設用地規模確實不足的,允許在設區市區域內調劑解決。五是對已列入土地規劃的單獨選址項目,本縣無多劃基本農田的,允許占用其他縣多劃基本農田。 |
關鍵詞:用地,國土,資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