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下發通知 中秋期間不準公款購買贈送月餅
中秋國慶雙節臨近。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糾正“四風”問題,確保過一個風清氣正、歡樂祥和的“雙節”,中共石家莊市委辦公廳、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昨日聯合下發《關于中秋國慶期間加強廉潔自律工作制止奢侈浪費行為的通知》,提出“不準用公款購買、贈送月餅、各種節禮和購物卡”等11條廉潔節儉過節硬性規定。《通知》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圍繞省紀委、監察廳重申和提出的十項規定和通知要求,通過專項檢查、集中檢查、明察暗訪和公布舉報電話等方式,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肅查處違反規定要求的行為。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紀等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典型案例要公開曝光。要嚴格責任追究,對管轄范圍內發生嚴重違規違紀行為造成惡劣影響的,嚴肅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發布 11條廉潔節儉過節硬性規定 不準用公款購買、贈送月餅、各種節禮和購物卡。 不準用公款吃喝、相互宴請和進行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不準超標準接待,公務接待一律安排工作餐。 不準借節日之機突擊花錢和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實物。 不準組織和參與用公款支付的旅游活動。 嚴禁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管轄范圍內的下屬單位和個人、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外商和私營企業主的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貴重物品及安排的各種娛樂健身活動。 不準公款報銷或支付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以及上級單位向下級單位、黨政機關向企事業單位攤派費用。不準公車私用和領導干部擅自駕駛公車。不準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和借機斂財。不準借節日之機跑官要官、買官賣官。不準參與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不準信巫拜神,搞封建迷信。 |
關鍵詞:中秋,公款,送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