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孩子跟團游要加價? 省消協:警惕同游不同價
日前,市民吳先生向省消協反映,家人在報團旅游時,老人和小孩都要加錢。旅行社給出的解釋是,老人和小孩子消費購買能力要比中青年差很多,因此對18歲以下或55歲以上的旅游者要額外加價。近日,記者就此情況暗中走訪了省會的幾家旅行社。 老少加價已成“潛規則” 昨日,記者以游客的身份向省會幾家旅行社咨詢了9月份去港澳的報價。一家旅行社的工作人員稱,報價5日游雙飛港澳行,中途含有兩個購物店,價格為2980元。當得知計劃出游的家人中有兩名60歲左右的老人和1名6歲的兒童時,工作人員表示同是這個線路,孩子的報價為3380元,老人的報價為3200元。 “我們的旅游線路報價針對老人和孩子是要單獨核算成本的,所以老人和孩子要貴一些。”工作人員解釋。 記者先后聯系了省會幾家旅行社發現,老人孩子加價情況相當普遍,主要存在于港澳、云南游等長線游,且行程中都有購物店。從報價單上看,55歲以上的老人一般加收300-500元不等;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則更高,按“占床”和“不占床”之分,加收900-1800元不等。 只因“零團費”“負團費”? 為什么港澳游、云南游報價中老人和孩子會頻繁加價呢?在旅行社從業多年的小商道出了其中的奧秘。 “為吸引游客,旅行社經常會推出一些零團費和負團費的‘特價團’,所謂零團費和負團費就是低于成本價運作的費用,這些‘特價團’如果沒有二次消費是根本不掙錢的。”小商舉例說,一些報價1000多元的雙飛港澳游,團費都不夠來回路費的,旅行社靠什么掙錢?靠的就是游客在當地的二次消費,也就是購物。老人和孩子的購物能力較差,讓導游與旅行社難以拿到回扣,所以旅行社往往會在出發前就向老人和孩子收取“加價”來彌補可能出現的團費損失。 當記者提到從今年10月1日開始實施的《旅游法》以及國家旅游局《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都規定,同一旅游團隊應享有同樣的服務內容和同等的收費標準時,小商表示,《旅游法》實施以后,旅行社不能再強制安排游客去購物店,但是相應的一些旅游線路的報價肯定要大幅度上漲,從目前的報價來看,“十一”期間港澳、云南相同的行程價格都要比9月份上漲近一倍。“目前來看,大幅的漲價是應對以后不能安排購物和收取加價的一個無奈之舉。” 省消協:警惕同游不同價 省消協負責人表示,按照相關規定,除了對老人、小孩、殘疾人等提供了特殊服務可以另行增加該部分費用外,同一旅游團隊應享有同樣的服務內容和同等的收費標準。在旅游行程中,旅行社如未向老人、小孩提供優于其他普通消費者的旅游服務內容,卻要額外多收費用,明顯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有強制交易之嫌。消費者可向旅游管理部門投訴并要求返還多交的費用。 省消協提醒消費者,在簽訂旅游合同時,一定要仔細閱讀相關條款,同時還要注意對照別人所簽合同的內容,對具有明顯免除旅行社責任、加重消費者義務,限制消費者權利的條款,要敢于拒絕或者向有關部門進行申訴或投訴,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
關鍵詞:跟團游,加價,潛規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