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律師質(zhì)疑稅務概念 消費時繳稅算不算納稅人
消費者是否都是納稅人 實際上,在向稅務總局申請“信息公開”的背后,韓甫政迫切想要表達的是:在他的概念里,“人人都是納稅人”是一誤導概念,即雖然我們在購物、吃飯、旅游等消費過程中繳納了一層層的稅,但卻不是法律意義上的“納稅人”,因此也就不能享受“納稅人”的權(quán)利。 關于納稅人的說法,網(wǎng)絡上有兩個視頻短片,一個是《人人都是納稅人》,一個是《人人都不是納稅人》,前者是北京某公司制作的宣傳片,后者是韓甫政制作的。前者要表達的意思是:只要我們生活著或者消費著,就需要繳各種稅,因此“消費者=納稅人”,在中國“人人都是納稅人”;后者則是告訴大家:別以為我們消費了,交了各種的消費稅、營業(yè)稅、增值稅,我們就是納稅人,實際上大錯特錯,在中國各個稅法的規(guī)定中,“納稅人”指的是商品的生產(chǎn)者、提供者,而不是消費者。 韓甫政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的第一條就規(guī)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生產(chǎn)、委托加工和進口本條例規(guī)定的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以及國務院確定的銷售本條例規(guī)定的消費品的其他單位和個人,為消費稅的納稅人。”可見,為自己的消費行為交稅的公民個人不是法律意義上的“納稅人”。營業(yè)稅、增值稅同樣如此,比如公民使用手機通話、外出旅游、就餐都有營業(yè)稅,但是卻不是相關稅法中規(guī)定的“納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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