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收費治堵的“懶政思維”須摒棄
北京市發改委、市環保局牽頭研究落實國家關于“按照優質優價和排污者付費原則合理確定成品油價格”的要求,制定提高機動車使用成本的經濟政策。市交通委、市環保局牽頭規劃低排放區,研究制定征收交通擁堵費政策。(今日本報B01版) 近日,關于“北京、上海正在研究征收擁堵費”的消息再次甚囂塵上,不僅引起了兩座“大堵市”市民的普遍關注,也引發了全國其他城市的效仿擔憂。 從分區域限行到全路段限號、從搖號式限牌到高收費限停,再到限外地車進城……面對城市擁堵之殤,全國各地限招頻出。 事實上,靠收費治理交通擁堵,同樣需要客觀成熟的條件,窮盡一切其他手段后,才能實施。想到了倫敦為何能征收交通擁堵費,并取得了明顯成效,數據顯示,倫敦每天有2730萬人次出門,其中1100萬人次自駕車。倫敦的公共交通很發達,有公交線路3730公里,地鐵329公里,鐵路788公里;約有公交車8500輛,運營線路700條,不少線路24小時運營。 另外,倫敦的智能交通系統非常完善,攝像頭、監控儀等設備無處不在,交費網絡很完善,并已開發了多種功能的“電子標簽”。正是在這些工作都做了而交通狀況仍然不理想的情況下,才決定開征交通擁擠”來改善交通。 反觀我們國內,其一,相對于城市發展,道路發展嚴重滯后,汽車數量增加大大快于城市公共交通建設。其二,雖然公交優先提上了議事日程,但公交線路少,網絡并未真正建立起來,公共交通相對落后。第三,技術落后,收取交通擁擠費是調節交通流量的一種有效手段,但需要技術、設備、管理等各方面的充分準備,而我國在這些方面尚不成熟。此外,交通是一項系統工程,不能單靠某一種方法來緩解交通擁堵狀況。比如,要對進入繁華路段的車輛進行收費,以限制通行,就必須改善整個路網設置,保證就近有道路可以方便車輛分流通行。 顯然,在這種情況下,一些地方政府想征收“交通擁擠費”的資格不具備,說白了是一種“行政懶政”。不去認真研究造成交通擁堵的深層原因,就試圖通過收費來治堵,這不但是一種典型的“懶政思維”,還會加劇社會不公,弄不好很可能將城市公共道路資源變成高收入者和公車的VIP區域。 總而言之,無論從國內各大城市的基礎交通設施、交通管理水平來看,我們目前還沒有資格去醞釀出臺靠收費治堵的公共政策,否則,倉促出臺交通擁堵費,不僅解決不了城市交通問題,還會到影響政府的公信力。 |
關鍵詞:收費,治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