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曬打架成本賬 經濟名譽受損可能還會被判刑
打架直接成本=15日以下拘留+500元至1000元罰款+至少3000元醫藥費+追究刑事責任。日前,吳橋縣公安局為全縣群眾曬了曬“打架成本賬”。 “當時太沖動,控制不住自己,一拳就上去了,為這么點小事真是不值得。”吳橋警方日前把剛因打架被行政拘留的吳先生請到現場,給大家算了筆賬。36歲的吳先生在農貿市場經營一個蔬菜攤位,今年3月上旬,一名男青年來買菜,仔細地在菜攤上挑了一袋子菜。吳先生說:“這個價格很便宜了,不要挑了!”男青年一聽就急了,兩人動起手來。吳先生一拳打掉1.3萬元不說,還被拘留15天。 吳橋民警根據此案例和法律條文給百姓算了一筆“打架成本賬”:打架直接成本=15日以下拘留+500元至1000元罰款+至少3000元醫藥費+追究刑事責任;打架附加成本=心情沮喪低落郁悶+名譽形象受損+家人朋友擔心+生意工作蒙受更大的損失。“部分市民心里還存在著這樣的誤區,以為誰花錢多,誰就是受害方,誰就有理,民警在處理案件時就會向著誰! “吳橋縣公安局有關負責稱,在對去年以來的刑事和治安案件分析中發現,目前的打架斗毆案件與過去相比,其手段更加惡劣,動輒使用菜刀、鐵鍬、斧頭、鋤頭、尖刀等工具,發生原因主要以酒后滋事、債權債務糾紛、鄰里矛盾、家庭婚姻等為主,你踩了我一腳、我碰了你一下……矛盾雙方在氣頭上時,往往都不計成本,不出這口氣就不罷休。很多當事人看了‘打架成本’賬后,紛紛熄滅‘戰火’,握手言和!” 從即日起,吳橋所有派出所在轄區內同時開展宣傳活動,基本上每逢鄉村大集(間隔5天)就在轄區搞次宣傳。吳橋公安局還利用宣傳車、廣播等宣傳形式,在全縣范圍內對28.5萬群眾開展宣傳活動,并且在主要街道路口制作了“打架糾紛成本”、“違法犯罪代價”等宣傳內容展板進行宣傳教育,讓群眾切實明白違法行為昂貴的成本,促使群眾在日常生活中繃緊“心防”這根弦。(記者姚文靖 實習生張建 通訊員孫志旺) |
關鍵詞:打架成本賬,經濟,名譽 |